粤科公告〔2020〕33号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于2020年第三季度对有关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的实验动物或环境设施的行政许可抽样检测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7家已获许可证的实验动物生产单位进行实验动物质量抽样检测,受检单位的实验动物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附件1)。
二、对14家已获许可证的实验动物使用单位进行环境设施质量抽样检测,受检单位的环境设施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附件2)。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1月5日
索引号: | 006939801/2020-0058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 成文日期: | 2020-11-05 |
名称: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广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抽样检测结果的公告 | ||
文号: | 粤科公告〔2020〕33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
主题词: |
粤科公告〔2020〕33号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于2020年第三季度对有关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的实验动物或环境设施的行政许可抽样检测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7家已获许可证的实验动物生产单位进行实验动物质量抽样检测,受检单位的实验动物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附件1)。
二、对14家已获许可证的实验动物使用单位进行环境设施质量抽样检测,受检单位的环境设施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附件2)。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1月5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方式:020-8316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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