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0年度我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省科技厅党组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体责任,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学习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议事日程。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审定年度学习计划,指导和检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法典》颁布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并邀请专家作《民法典》专题报告。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使命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厅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建立和完善闭环责任体系。厅党组统一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审议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方案。厅政体处负责落实党组部署、统筹全厅系统的法治政府建设,各处室分别负责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政务公开、学法普法等工作。厅领导召开厅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相关立法修法情况汇报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按时向省政府和科技部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并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简政放权。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积极破解创新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科技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实现从科技计划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规范审批服务流程。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事项已全部下放至21个地级以上市科技部门实施。
(三) 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健全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整合科技网站信息资源,推进科技政务数据治理工作。完成政务信息系统接管和迁云工作,阳光政务平台实现与数字政府改革支撑平台体系对接。完成高企证书、工程中心批文等5类证照电子化,制发厅电子公章,37个政务服务事项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单点登录办理。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工作,实现厅公众网、阳光政务平台与广东政务服务网的办事指南内容数据同源。开展国家、省级、地市科技政务数据共建共治共享服务。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统一咨询投诉工作、省“好差评”管理工作要求,及时向国家系统汇缴监管数据。
(四) 推动科技攻关和科普,全力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加强疫情防控科研攻关,立项资助五批共289个科研攻关应急项目,全力组织检测诊断技术和产品研发。开展疫情防控全民公益普法宣传活动。与省科协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普工作的通知》。在广东科学中心举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广东科技支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主题展”。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 积极配合开展法律法规制(修)订和执法检查。配合做好全国人大《科技进步法》调研工作。会同省科协推进《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制定工作。配合省人大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执法检查,并按照省人大执法检查意见配合做好有关整改工作。
(二) 规范文件制定流程,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组织对《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各项制度和工作要点进行学习和把握。建立厅内设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机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 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动完善“科创12条”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制定出台《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规定》等政策文件。起草《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作为2021年省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报送司法厅。
(四) 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坚持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按照统一部署推进专项清理工作,对照《民法典》对我厅执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主动对厅执行的文件进行梳理形成名录,对于已不符合改革决策、上位法规定等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
四、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厅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在编制《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落实“开门编规划”。邀请专家对规划提纲和内容开展素材征集和咨询;开展问计于民,对地市开展重大事项和项目征集;在厅系统网站开设专栏征求规划意见,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规划编制中。
(二)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与厅法制工作机构一起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日常科技行政管理等相关法律事务或疑难复杂法律事务处理,提供独立和专业的咨询意见。制定我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文件,组织对我厅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五、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 优化行政审批程序,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制定2020年度广东省实验动物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本年度监督检查。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要求,制定《广东省自贸区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新冠疫情期间,为加强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机构疫情防控,制定并印发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引〉的通知》。
(二) 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平台的应用。按照统一部署向“省双随机统一平台”录入抽查事项清单库、执法检查人员库、检查对象名录库以及本年度广东省实验动物行政检查工作结果信息。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对实地核查和抽样检测单位的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
(三) 持续深化“放管服”,加强事后监管。提升实验动物许可证申领便利度。在“新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探索实验动物许可“专家线上评审”方式,完成12家单位的许可评审工作,保障实验动物机构科研工作开展。全年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办件平均审批用时约1.1个工作日(不包括专家现场评审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依据实验动物监督检查规划,对实验动物许可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对设施或动物进行抽样检测。
(四)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保障。组织公务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并参加网上考试,2020年新增22名执法人员,总执法人员数达43名。加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培训,开展执法卷宗评查。加大经费投入,配齐执法全过程记录硬件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政务服务公开透明
(一) 扎实加强政务平台建设,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完善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配套制度,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对外发布。在厅网站上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省政府信息网依申请公开系统中开通我厅申请入口,在厅业务受理窗口设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全年在阳光政务平台公开项目信息84条(不含项目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6条(不含项目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393条,受理回复1167条。全流程公开网上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过程,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二) 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创新普法形式,运用新媒体开展“智慧普法”。履行好政策解读职责,凡是我省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及时制作政策解读材料和方案,通过厅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广东科技)进行宣传。采取现场和在线直播相结合的方式举办“湾区创新论坛”,截至目前已举办4期。邀请30余位国内外知名专家开展主题演讲和对话交流,吸引近200家单位和500多名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现场参与,线上直播观看参与人数超过71万人次。
七、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 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法制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加强宪法、党章、党内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专题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重要法律。举办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辅导报告会,组织省科技厅、省科协全体机关干部职工100多人在主会场参加报告会,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在本单位分会场观看报告会视频。
(二) 完善培训登记考核制度,加强对公务人员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公务员按规定参加的培训以及培训后的考核结果将记入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记录册及个人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部署和安排,积极组织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加学法考试,2020年全厅学法考试中满分占比高达95.5%,优秀率高达99.1%。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厅在推进法治广东建设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法制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行为需进一步规范,包括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风险评估等机制有待进一步明确规范;执法监督有待形成长效机制等。三是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有待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不少科技管理工作事项涉及创新主体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需要在工作中进一步重视。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法治广东建设。
一是持续加大内部法治教育力度。定期开展法律知识专场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邀请法律专家对案卷进行分析指导,实行案例教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
二是深入扎实推进科技法规相关工作。持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强化依法办事意识。配合省人大开展《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审议工作,确保科普立法质量。积极参与《科技进步法》修订调研活动。加快推动《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工作。
三是务求实效做好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和贯彻落实工作。继续协调督促“科创12条”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完善和重难点政策贯彻落实,继续开展“科创12条”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工作,加强指导督促和跟踪问效。
四是继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规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
五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快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实现执法的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继续提升行政许可审批信息化水平,构建实验动物行政执法数据库、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信用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
六是推进廉洁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体系。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内控风险、廉政风险排查,防止发生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