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关于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核定享受政策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的具体实施办法”要求,我厅会同有关部门草拟了《关于核定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事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名单的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21年7月1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kjt_shilb@gd.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核定享受政策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二、寄送邮件至: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附 件:1. 关于核定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名单的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2. 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事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名单的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