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21〕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并公告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实验动物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现已按计划完成第二季度监督检查工作,工作结果公告如下。
一、实地核查结果
对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15个许可设施)的实验动物许可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未发现有违反《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情形(详见附件1)。
二、质量抽检结果
(一)对广东斯嘉景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单位进行实验动物质量抽样检测,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件2)。
(二)对广东纽唯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9家实验动物许可单位进行环境设施质量抽样检测,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件3)。
特此公告。
附 件:1.2021年第二季度实验动物许可执行情况实地核查结果
省科技厅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