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21〕32号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和公示,广州市阅忠一电子有限公司等85家企业发生变更后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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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