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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801/2021-0054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成文日期: 2021-10-28
名称: 关于公布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企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形式审查结果的通告
文号: 粤基金函字〔2021〕46号 发布日期: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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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企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形式审查结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10-28  浏览次数:-

粤基金函字〔2021〕46号

  截止2021年9月27日17时,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在2021年度省企联合基金集中申报期间共收到137家依托单位申报的1834项项目。其中,136家依托单位申报面上项目1711项;31家依托单位申报重点项目123项。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1〕32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以及《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1号令,2016年)等涉及科研伦理和生物安全的规定和要求,省基金委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审查方式,对2021年度省企联合基金开展了形式审查工作,其中重点审查了临床研究项目,并抽查了申报项目涉及的科研伦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和生物安全实验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经过形式审查,2021年度省企联合基金拟受理1684项(面上项目1571项、重点项目113项);拟不予受理150项(面上项目140项、重点项目10项)。形式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申请项目研究内容和目标查重超过(含)40%,涉嫌一稿多报;

  (2)申请人资格和材料不符合申报通知要求;

  (3)申请人未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交涉及人的科研伦理、生物安全条件证明和人类遗传资源承诺函;

  (4)申请项目依托单位不符合申报通知要求。

  对于拟不予受理的项目,请各依托单位、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查询“审查状态”及拟不予受理原因。如对拟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请项目申请人于11月3日17时前在阳光政务平台上提出复审申请(如对查重结果有异议,请提供相关评估材料),依托单位对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填写审查意见后提交至省基金委,逾期不予受理。经省基金委复审后,结果将在阳光政务平台“审查状态”中更新,请各依托单位、申请人在11月10日后查看。

  联系方式:李满妹、周晓燕,020-87567871、87567807

  邮  箱:skjt_sjjwxmb@gd.gov.cn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