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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801/2021-0061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成文日期: 2021-12-01
名称: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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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7  浏览次数:-

实验室建设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切实落实马兴瑞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暨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确保省实验室体系中各类实验室正常运行和安全发展,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实验室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与科研事业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的要求,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复杂艰巨性,主动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切实解决实验室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

  二、完善管理制度

  各实验室要建立好实验室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专人,并建立实验室安全生产台账,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建立健全危化品管理制度,严格危化品进、用、存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危化品双人管理的要求,防范危化品安全管理风险。

  三、规范日常管理

  紧抓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组织工作,认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及时到位。抓好实验室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并切实做好在日常运行和科研活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教育

  各实验室依托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积极承担管理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安全工作委员会和党建专班的作用,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与监管体系;各实验室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实验室人员具备必要的实验室管理和专业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取得实验室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方可准入实验室。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