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23〕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和公示等环节,鸿誉展(广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46家企业发生更名后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索引号: | 006939801/2023-0019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 成文日期: | 2023-06-02 |
名称: | 关于广东省202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公告 | ||
文号: | 粤科公告〔2023〕27号 | 发布日期: | 2023-06-08 |
主题词: |
粤科公告〔2023〕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和公示等环节,鸿誉展(广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46家企业发生更名后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方式:020-8316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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