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产字〔2024〕518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2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3〕892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对2019年、2020年认定通过以及2020年动态评估结果为“整改”的共1103家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开展了动态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经网上公示,现予以公布如下(名单详见附件):
一、评定优秀等级的工程中心83家(附件1)。
二、评定合格等级的工程中心766家(附件2)。
三、评定基本合格等级的工程中心85家(附件3)。基本合格等级的工程中心,限期1年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后进行整改评估。
四、评定不合格等级及非正常参与评估的工程中心169家(附件4),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2号),撤消其工程中心资格。
请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进一步加强工程中心的管理,推进工程中心的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推动产业和科技互促双强提供有效支撑。
附件:1.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优秀名单
4.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不合格及未正常参与评估名单
省科技厅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