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平台 > 答问库 > 业务问题

科技部的重点专项《“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应用示范类)》,按照申报指南,需要有推荐单位推荐才可以申报。科技部建议联系广东省科技厅负责推荐,请问我们该去广东省科技厅找那个部门办理这件事情,联系电话是什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时间 : 2019-07-16 14:58:25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您好,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gdstc.gd.gov.cn/tzgg/content/post_2529381.html),申报单位预申报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 在线填写预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8月5日17:00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完成预申报书填报并提交至省科技厅。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请各有关申报单位务必仔细对照申报指南及形式审查要求,认真组织和筛选重大有影响力的项目,完整规范填写项目预申报材料。

  (二) 提交纸质预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14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预申报书无需省科技厅盖章),寄送至承担国家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

  省科技厅将在上述预申报截止日(8月14日17:00)后汇总推荐项目并于8月23日前将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6/t20190621_1472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