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技术开发合同申请免征增值税
我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统一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办理。仅深圳市的业务在深圳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网站办理。
具体流程:
1.申报单位完善技术合同登记相关的单位信息,选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提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审核通过。
2.申报单位添加负责人,负责人激活账号,完善个人相关信息。
3.负责人填报技术合同登记表,选择为合同买方或卖方,填写、提交技术合同登记表。
4.申报单位查看、下载、打印技术合同登记表,将技术合同登记表(1份)、技术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交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
5.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审核技术合同有关材料,批复通过后,出具“广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加盖“科技行政部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
6.技术合同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的办理状态显示为“登记通过”时,申报单位联系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领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和纸质合同原件。
提交纸质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1.技术合同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已签约生效。
2.须提交合同文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于登记后退回,复印件由登记机构存档。
3.合同文本建议使用科技部的示范文本。若非采用范本,应提供与范本格式一致的封面、封二(合同各方基本信息页)和封底。合同应主体清楚、标的明确、条款完整,文字、印章清晰。主体、标的、条款、费用等不明确,印章不齐备或与书面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4. 合同必须签署齐全,包括法人签名、公司盖章和签署日期。非法人或组织负责人签名的合同,应提交其法人或组织负责人授权签订此合同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5. 合同价款中若包含购置设备或外购软、硬件产品等费用或其他非技术性收入成分的,应提交费用构成清单,且加盖公章及财务章。
6. 涉及知识产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合同,应提交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合同条款必须明确知识产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