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申报程序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首次申报的单位注册时,其“主管单位”按以下要求在相应选项中勾选:
1.银行机构主管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2.其他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单位按属地化原则为“各地市科技局”。
(二)申报。项目采用在线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和真实性承诺函)送交所属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交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各地市所属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汇总报送至省科技厅;省直单位、银行机构直接汇总报送至省科技厅。
(三)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审核推荐,推荐时注意兼顾各专题项目数量的平衡,并正式行文(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其中各地级以上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必须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行文报送;银行机构的申报项目,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进行审核推荐;其余省直等相关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行文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