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主要内容与设置说明
(一)主要内容
《设置标准》主要分为三部分,共19条。
第一部分总则共2条规定,明确标准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等。
第二部分具体标准共16条规定,分别从设立总要求、举办者条件、举办者投入、党建、机构名称、章程、管理制度、培训场地、设施设备、安全标准、行政负责人、管理团队、培训人员队伍、培训内容与培训时间、线上培训、财务与收费等方面予以规范。
第三部分附则共1条规定,明确标准定位、解释部门、生效日期和有效期等。
(二)设置说明
1.举办者投入一般不少于10万元。《设置标准》要求“开办资金、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10万元,以到账实有货币资金为准。”,同时强调“开办资金、注册资本应当缴足,并出具有效证明。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存续期间,不得抽资出逃,不得挪用办学经费”等内容,旨在防范培训机构倒闭,卷款跑路风险。
2.培训面积要求。《设置标准》要求“培训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与我省现行的《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粤教策〔2018〕6号)保持一致。
3.培训人员要求设定。《设置标准》要求“教学教研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应持有理工类毕业证书或从事科技类相关工作满2年及以上)”,更贴合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对培训人员的从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