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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的申报要求

时间 : 2023-10-07 09:31:47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2023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的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依法在广东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良好基础和合作渠道,内控管理制度完善,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

  (二)申报单位应根据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证明材料,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三)申报人限申报1项本专项项目。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申报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2.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3.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此外,专题一“重点高端外国专家”:申报人不得为尚在执行期内的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省银龄专家项目的专家申报本项目。专题二“海外名师”:不受理尚未结题“海外名师”项目的重复申报。专题三“粤港澳青年人才双向交流”:不受理尚未结题2022年“粤澳青年人才双向交流”项目的重复申报。

  (五)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可适度对人才来粤开展交流合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六)申报项目还须符合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