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平台 > 答问库 > 业务问题

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者要求

时间 : 2023-10-30 10:31:05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提名者应当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规范提供有关材料,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在提名、答辩、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

提名者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者的真实情况,严格依据评审标准提名,提出被提名者的奖种、等级。突出贡献奖、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按等级标准提名、评审,特等奖采取提名者提名和省科技厅组织提名相结合的方式。自愿申请撤销拟授奖的项目,须隔一年才能再次被提名。

  1.专家提名:专家提名时,须先向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提出申请,并提供院士证书或获奖证书等身份证明。省奖励办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提名者资格的,由省奖励办发送提名账号和密码。符合提名者资格且工作单位不相同的3位专家可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且每位专家每年只能参与1次提名。联合提名的专家中与被提名者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提名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第一提名专家为责任专家,对提名材料、答辩、异议处理等负主要责任。提名专家不可被提名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

  2.单位提名:应在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提名,提名奖种和数量不限。社会组织机构应按照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和程序等要求,认真遴选和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