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平台 > 答问库 > 业务问题

《广东省培育前沿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六大重点工程

时间 : 2024-03-18 08:26:02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1.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创新集群与产业创新平台。围绕广莞深前沿新材料创新走廊,构建全球顶尖综合性材料科学研究创新集群。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推动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化学与精细化工省实验室、季华实验室、先进能源省实验室等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前沿新材料综合性研究基地与原始创新高地。

  2.制造技术提升工程。围绕前沿新材料研制的核心装备、精密仪器设备以及关键部件,系统开展科技攻关,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加快国产化进程;围绕前沿新材料产业重点产品,对标国际先进技术和产品,找准短板,加强产学研合作,突破一批国外垄断的前沿新材料制备与加工技术,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特色优势的高端产品;加强对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和探索,加快前沿和颠覆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提升前沿新材料产业对我省先进制造业的支撑和保障。

  3.产业培育孵化工程。加快对接国家高新技术领域的重大成果,加速科研成果的快速落地转化与应用推广,推动中国纳米谷等产业综合性载体建设;布局建设一批公共研发平台、中试验证平台,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共享,降低中小微企业的研发成本;大力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组建前沿新材料产业基金,建立专业型孵化器、加速器;围绕我省相对优势的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超材料等建立一批国际领先的前沿新材料产业基地与园区,培育发展产业集群。

  4.应用示范与推广工程。支持建立新材料测试评价体系,积极推动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相关行业中心以及区域中心的建设,为新材料研发和推广应用提供可靠的技术质量鉴定和应用评价;建设一批前沿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推动新材料应用验证和示范推广;探索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补偿机制,鼓励开展首试首用试点工程;逐步建立我省前沿新材料产品的质量、责任风险保险机制,降低下游用户使用风险;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前沿新材料测试评价和应用验证,编制前沿新材料应用指引,突破“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瓶颈。

  5.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专注擅长领域,加强技术储备,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引领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发挥领军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鼓励大企业、小企业抱团创新和发展。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专业化“单项冠军”企业。

  6.知识产权与标准体系工程。开展标准化应用示范,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和企业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标准化信息平台上公开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信息,加强标准宣贯、实施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与标准化专项资金引导、扶持作用,支持前沿新材料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和知识产权海外布局;紧跟国际标准化动态,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鼓励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支持前沿新材料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储备运营。深入开展前沿新材料产业专利导航,建立细分领域专利数据库。开展前沿新材料发明专利优先审查和专利快速保护工作,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