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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内容框架

时间 : 2024-10-08 14:40:32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工作指引》主要分为指导思想、管理主体、适用范围、认定程序、结果运用和实施期限六个部分内容。一是“指导思想”,明确开展免责认定工作的遵循原则和根本目的。二是“管理主体”,明确了认定工作的受理和实施部门。省科技厅、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是认定尽职免责的管理主体,牵头组织对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申请认定的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三是适用范围”,明确了免责前提和免责内容:一是对勤勉尽职进行界定,明确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包括制定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和履行决策程序;二是明确了在勤勉尽职的前提下,可以免除的三种责任情形,包括定价的决策责任、不进行资产评估的责任和作价投资亏损的责任。四是“认定程序”,明确了各管理主体的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包括认定工作启动条件、调查核实、出具认定意见。五是“结果运用”,明确了认定结果的效力范围。一方面,认定意见可作为单位内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时的依据;另一方面,认定意见可作为单位接受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六是“实施期限”,标明文件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