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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要求

时间 : 2024-11-18 11:09:12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项目领域应属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技创新主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

  (三)提交的项目资料须真实可信,不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充分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形式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4.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五)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