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华仔
留言日期:
2019-08-09
主题:
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粤港联合创新资助项目”相关事宜
内容:
有以下问题需要咨询:
1 项目负责人资格问题。研究人员2016年11月获得香港理工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决议,于2017年获颁发博士学位(香港高校没有规定博士答辩时间,但学位颁发时间只有一年1次或2次)。该研究人员是否可以作为“粤港联合创新资助项目”负责人?
2 可行性报告是否有格式要求或者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