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wenwen
留言日期:
2021-03-23
主题:
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内容:
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服务,想申请免征增值税,税务部门要求:需要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出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所以想咨询科技主管部门出审核意见证明文件需要哪些资料?有指导文件吗?盼回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3-23
答复时间:
2021-03-23
答复单位: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答复内容:

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所需材料:技术合同原件、技术方案(技术开发合同)、项目费用清单(技术开发合同;或涉及购置设备或外购软、硬件产品等费用或其他非技术性收入成分的咨询和服务合同)。

二.我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统一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办理。

三.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和技术合同登记设置,按属地原则选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提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审核通过。

(2)申报单位添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激活账号,完善个人相关信息。

(3)项目负责人填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书,选择卖方单位填写申请(只有卖方单位为境外单位或港澳台单位时,选择买方单位填写),根据提示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合同原件及相关附件。

(4)技术合同二级认定登记机构审核技术合同有关材料,一级认定登记机构批复通过后,出具“广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加盖“科技行政部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

(5)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的最终结论显示为“通过”时,表示可领取登记证明。

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事指南:

http://gdstc.gd.gov.cn/pro/tzgg/content/post_625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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