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资字〔2022〕78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有关需要,我厅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细则》(粤科规范字〔2021〕3号)进行了修订,形成《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

  欢迎省内各级项目主管部门、科研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按照附件2格式要求填写,并以单位名义于2022年5月31日前通过本网站提交。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细则》,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一一反馈、回复。

  附件:1.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省科技厅

                                  2022年5月23日


意见征集

1.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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