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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十条”勾勒江门科技创新路线图

时间 : 2019-08-20 08:15:07 来源 : 南方网 【字体: 【打印】

  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的江门,如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日,《江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科创十条”)正式印发,在科技创新十大领域提出33条具体措施,描绘了江门构建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重要节点的路线图。

  根据“科创十条”,江门将从积极对接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打造大湾区人才高地、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十大方面推动江门高质量发展,其中不乏一些令人眼前一亮、备受期待的具体举措。例如,该市将支持香港大学等著名高校到江门办学;对在江门工作的外籍(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试点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运营管理机制改革,并授权其自主审批下属创投公司最高3000万元的投资决策权,等等。

  区域合作

  积极对接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

  近日,香港理工大学——五邑大学纺织新材料粤港联合实验室在五邑大学揭牌成立。“目前,联合实验室已规划了生物医卫用纺织品、可穿戴纺织品、智能纺织材料三个发展方向。”五邑大学校长张运华表示,该校将依托、整合校内的相关资源,全力支持纺织新材料粤港联合实验室的建设发展,在加强技术应用前瞻性研究、联合开展项目申报、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更多合作共赢的成果。

  推动五邑大学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是江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重要节点的关键举措。根据“科创十条”,接下来江门将发挥市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深化产学研合作,开展科研、技术、人才等资源对接,促进五邑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推动该校参与国家大科学工程。

  江门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江门将发挥侨乡特色资源优势,积极对接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围绕重点产业推进产学研合作,支持建立院士工作站,引进院士团队及其科技成果到该市转化。“同时,我们将发挥中国(江门)‘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集聚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外青年创业基地等平台作用,通过引智、引资、引技相结合,发挥侨乡优势,推进聚侨引智工作。”

  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置建设,也是江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重要节点的关键之一。根据“科创十条”,江门将推进江门中微子实验站建设,加强实验站科普功能设置,推动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谋划打造中科院·中国(江门)国际科学小镇。同时,做强做大“创新创业大赛”品牌,积极对接大湾区港澳创新资源,发挥港澳科技和产业优势,对接全球创新资源,支持一批有发展潜力、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

  平台建设

  赋予省实验室人财物自主权

  江门要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重要节点,必须吸引更多创新要素落地,助力全市创新型经济发展。为此,“科创十条”出台了多条举措,推动江门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

  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江门将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主体联合到该市创建省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并在办公场地(土地)、团队引进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我们将支持省实验室实行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赋予其人财物自主权,并对在江门注册的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给予资助。”

  在鼓励设立离岸研发机构方面,该负责人表示,江门将支持该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在国际创新人才密集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离岸研发机构,对通过国家、省立项支持的,给予资助。

  值得一提的是,江门将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实验室、科研机构、研究院等,经部门申请并经市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作为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同时,我们将试点实施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运营管理机制改革,对省市参与建设的事业单位性质新型研发机构,可授予其自主审批下属创投公司最高3000万元的投资决策权。”

  有了平台还不够,为补上当前江门对创新人才吸引力不足的短板,“科创十条”明确提出,该市将实施多条配套举措,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其中,该市将高标准推进江门人才岛、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建设,着力引进培育创新团队和高层次人才。

  此外,江门将减轻港澳人才和外籍高层次人才内地工资薪金所得税税负,在江门工作的外籍(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该市还计划建设产权型或租赁型人才住房,依托江门人才岛建设人才住房,在出让商业住宅地块的配建房屋中有针对性地筹集人才住房。

  产业升级

  鼓励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科技计划

  作为广东传统工业城市,江门如何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同样是“科创十条”的焦点。笔者获悉,接下来江门将实施科技引领计划,加快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并鼓励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该市科技计划。

  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江门将支持全市企事业单位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对通过国家、省、市重大科技专项立项的,市财政给予资金扶持,重点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同时,该市将大力引进和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大健康、新材料等五大新兴产业。同时,支持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与该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联合申报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围绕江门高端装备制造等五大新兴产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

  江门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培育更多高新技术企业。为此,该市将统筹安排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资金,对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入库培育、新建研发机构的企业,财政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同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高享受所得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比例。

  为降低企业研发成本,“科创十条”还提出,江门将在全面执行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政策基础上,对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增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对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经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其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额度进行奖补。同时,该市还将修订完善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办法,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补助。

  环境优化

  多措并举加快创新要素流动

  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是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的重要手段。为加快创新要素加快流动,“科创十条”提出,江门要推动科技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公开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

  高新区作为全市创新的“主阵地”,在全市创新发展中将起到关键作用。为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江门将完善高新区管理机制,理顺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我们将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将可下放的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下放到高新区,并赋予国家级高新区和具备条件的省级高新区一级财政管理权限,充分调动其发展积极性。”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当前科技创新中普遍遇到的科技、金融“两张皮”难题,“科创十条”提出多条举措。上述负责人介绍,江门将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设立支持企业研发融资资金和科技风险准备金池,对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业务发生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并持续开展科技企业贷款贴息。同时,对新注册登记的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从其形成财政贡献之日起,如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也是“科创十条”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江门将加快珠西科技产业创新服务中心建设,支持企业向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成果或技术创新服务,建设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上述负责人说,江门将以建设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为重点,落实国家、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政策,完善促进技术交易发展政策。同时,完善高校、科研机构成果评价机制,持续推行科技成果处置权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技术转移利益分配机制和促进技术交易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