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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推出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外国人“一窗式”服务窗口

时间 : 2019-09-04 16:27:35 来源 :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优化广州市营商环境,服务好来穗工作的外国高端人才,2019年9月2日起,广州市人才办、市政务服务数据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外国高端人才(A类) “一窗式”服务窗口,受理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人工作许可”“外国人居留许可”的申请,实现两项外国人工作许可事项的无缝对接。市科技局、市公安局还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将“外国人工作许可”的办理时限压缩了3个工作日、“居留许可”的办理时限压缩了4个工作日,极大地便利了外国高端人才办理工作证件。

  市科技局优化流程后,实现“外国人工作许可”全流程网上审批。外国高端人才(A类)人员可在审批通过后,前往“一窗式”服务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领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时外国人可按照预约提交工作类居留许可的申请材料,领取居留许可的受理回执,并可于3个工作日后领取居留许可或邮政速递领取居留许可,实现了“外国人工作许可”“外国人居留许可”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只跑一次”即可办好“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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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通过“一窗式”办理并领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等证件和文书

  附:外国人“一窗式”服务窗口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登录国家“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fwp.safea.gov.cn),网上提交工作许可相关申请材料。

  2.市科技局网上审批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3.用人单位登录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crjyw.gzjd.gov.cn),网上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预约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申请。

  4.用人单位提交受理材料,市科技局、市公安局联合受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许可。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类)工作许可申请条件的,市科技局发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充材料或不予批准);符合工作类居留许可申请条件的,市公安局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5.市公安局后台审批工作类居留许可(或告知补充申请材料或不批准)。

  6.用人单位领取外国人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或通过EMS快递收取办理结果。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办理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详情请见市科技局网站《关于广州市外国高端人才(A类)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窗式办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