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3年广东省对外科技合作专项集中答辩的预通知

时间 : 2013-06-09 02:06:33 来源 : 广东省科技厅科技交流合作处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工作规定及今年工作安排,拟对申报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的部分项目于6月25日前组织集中答辩评审,需要集中答辩的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通过第一轮评审;2、申报金额在50万以上(含50万)。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请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业务咨询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合作处 董茗,电话:020-83163865

省科技厅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