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相关事宜的声明
近日,有社会中介机构在协助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资格过程中,以打着“省科技厅指定高企申报服务机构”、“和科技厅负责高企认定的人员很熟,可以确保通过”的幌子,骗取高额服务费。对此,我厅声明如下:
一、我省高企认定、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评审严格按照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要求组织开展。评审环节依托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随机抽取专家,全程自动屏蔽专家信息,各专家独立完成评审;申报进展及评审结果及时公开,企业可自主查询,无需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查询;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提请申诉,省高企认定办全部受理。整个高企和高企培育申报评审环节痕迹可查,公平公正。
二、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为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是我省负责高企认定管理的政府机构,从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在高企和高企培育申报过程中提供有偿服务。
三、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相信任何机构给出的“省科技厅指定高企申报服务机构”、“和科技厅负责高企认定的人员很熟”、 “确保通过高企评审”等虚假承诺,谨防以此为由收取高额服务费。如发现冒用省高企认定办、省科技厅名义进行有偿服务、诈骗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请及时联系我厅,举报电话:020-83163857,举报邮箱:pzskjtjjz@gdxf.gd.gov.cn。
省科技厅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