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适合揭榜制的重大科技项目需求的通知

时间 : 2018-09-21 05:09:31 来源 : 广东省科技厅科技服务与管理处 【字体: 【打印】

粤科函管字〔2018〕2014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讲话要求,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相关部署,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创新强省,省科技厅拟进一步改革完善省级科技计划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实行揭榜制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努力调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社团组织等社会创新力量,攻克广东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创新治理和科研服务水平。

  揭榜制项目分为技术攻关类和成果转化类两大类别。技术攻关类主要由广东龙头、骨干企业提出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在商报省科技厅发榜后,由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其组织的联合体进行揭榜攻关。成果转化类主要针对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已经比较成熟的且又符合广东产业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商报省科技厅发榜后,组织省内有技术需求和应用场景的企业进行揭榜转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攻关类揭榜制项目条件

  此类揭榜制项目的需求主要由广东龙头、骨干企业提出。凡符合条件且有研究开发能力的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其组织的联合体均可主动揭榜,经供需对接达成协议后,开展攻关任务,由需求方和省科技厅提供相应的研发资助。

  (一)需求方

  需求方主要为有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的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须承诺并有能力保障揭榜制项目科研投入,且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

  2、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3、需求内容应聚焦企业、产业发展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我省乃至国家相关产业的技术应用水平。

  4、应明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对揭榜方的条件要求等需求内容。

  (二)揭榜方

  揭榜方为省内外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其组织的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张榜任务;

  2、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对张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

  二、成果转化类揭榜制项目条件

  此类揭榜制项目的需求主要由省内外拥有重大科技成果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出。由有技术需求、应用场景且符合应用条件的省内企业揭榜实施,经供需对接达成协议后,开展成果推广转化应用,获得相应省财政资金支持。

  (一)需求方

  需求方主要为有已经比较成熟且又符合广东产业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的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科研任务的基础条件和成功案例,在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已取得重大突破,拟转化成果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且符合广东省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

  2、具有拟转化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明确,对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能够发挥关键推动作用;

  3、拥有成果转化的支撑队伍,能主动参与和协助推广应用方案的实施;

  4、优先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和首台(套)重大装备,以及公益性、辐射带动效应显著的重大成果。

  (二)揭榜方

  揭榜方为有技术需求和应用场景的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关联交易方除外),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较强的成果推广应用队伍,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方案;

  2、能够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

  3、积极开展示范应用,努力扩大社会应用效益;

  4、优先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

  三、项目要求

  揭榜制项目以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省财政资金给予适当资助。要求项目投入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项目需求应聚焦广东省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发展急需的重大科技成果。重点瞄准以下主攻方向:

  1、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计算与通信芯片、新一代通信与网络、网络信息安全、新一代人工智能、量子科学、4K/8K超高清视频等。

  2、高端装备制造。包括激光加工制造、高端医疗器械、伺服电机、工业机器人用高性能伺服驱动器、减速机、模具、数控机床等。

  3、绿色低碳。包括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

  4、生物医药。包括精准医学、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药创制、中药现代化、脑科学与脑机工程等。

  5、数字经济。包括大数据与云计算、智慧城市、物联网、区块链等。

  6、新材料。包括新型显示、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增材制造(3D打印)、生物医用材料、石墨烯与碳纤维、高功能陶瓷元器件等。

  7、海洋经济。包括海洋装备、海洋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等。

  8、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包括现代种业、精准农业、食品安全、智能农机装备等。

  9、现代工程技术。包括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核心技术、枢纽性控制性水利工程及水资源配置关键技术、城市深部空间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关键技术、新一代绿色智能建筑关键技术、现代工程关键共性技术等。

  四、工作流程

  1、需求征集。需求方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报揭榜制项目需求,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科技厅。需求应明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对揭榜方其他条件要求等内容。

  2、论证张榜。省科技厅(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行业专家对项目需求进行论证筛选,重点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性强、应用面广的关键核心技术或推广难度较大、辐射带动作用较好的重大科技成果,统筹确定后向社会公开张榜发布。

  3、对接揭榜。揭榜方按张榜项目要求主动与需求方对接,细化落实相关具体内容,达成双方认可的共识。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需求方满意度等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拟中榜项目名单,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需求方、揭榜方、省科技厅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各自履行职责,并及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

  4、资金拨付。项目资金主要由需求方、揭榜方按协议落实。省财政资金拟给予项目投入总额20%的资金支持,根据项目投入和进展情况分两期拨付,一是在企业第一期投入到位后进行匹配投入,二是在中期评估检查达到考核要求后进行后续投入。对单个项目的省财政资助额度最多不超过2000万元。

  5、项目管理。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目标进展、阶段任务、资金使用等情况,重点开展中期评估、项目验收等阶段性管理工作。

  6、责任追究。对故意串通作假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五、申报说明

  1、需求报送。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通过“申报管理--揭榜制项目征集”进行填报,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2、申报时间。省科技厅常年面向社会征集揭榜制项目需求,并统一入库管理。2018年10月20日前提交的项目需求将首批启动实施。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20-87688127

  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严格审核把关,请省内龙头骨干企业主动沟通联系、积极谋划参与,大力促进揭榜制项目管理对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的支撑作用。

  附件:广东省揭榜制项目需求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