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广东省“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2016年度执行情况的通知
时间 : 2017-03-28 03:34:33
来源 : 广东省科技厅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各有关单位、创新创业团队:
根据《广东省实施“扬帆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为加强“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管理与服务,做好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及时了解引进团队在粤东西北地区工作进展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现将报送“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2016年度执行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广东省实施“扬帆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为加强“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管理与服务,做好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及时了解引进团队在粤东西北地区工作进展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现将报送“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2016年度执行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主要为第一、二、三批“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及其用人单位(名单见附件1)。
二、统计时间
各团队项目立项之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报送流程
(一)在线填报。请各团队使用带头人账号登录“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rc.gdstc.gov.cn)进行在线填报经用人单位在线审核后,于4月20日前提交至广东省科技人才专项办公室。
具体流程:登录平台后,点击“过程管理”—“执行管理”模块,选择“提交执行报告”按钮,进入在线填写列表页面,按要求填写并在线提交执行报告。
(二)提交纸质材料。点击“生成PDF”按钮,下载PDF文件打印装订一式两份(装订要求请见附件3),经团队带头人签名确认(执行情况报告封面及最后一页“项目进展情况总结”均须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骑缝章后,于4月30日前邮寄至广东省科技人才专项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一)上述年度执行材料是绩效评价、中期考核及结题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团队务必按要求认真填写,确保填写数据资料均真实无误。用人单位对团队报送的自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上述年度执行材料非变更申请材料,如报告中涉及变更内容请另按变更流程处理。
(三)中期考核时,如团队成员到位情况严重不足的,将视情况冻结项目经费或终止项目,请各团队务必重视团队成员到位到岗情况。中期考核及结题验收时,将逐一对照团队成员出入境记录、工资收入银行记录、人事关系调入证明、社保证明等客观材料,核实团队成员到位到岗信息,请团队务必客观填写团队成员到位到岗情况。
(四)团队项目取得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成果取得/发表/发布时间应在项目实施期限内;
(2)成果内容应与团队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相一致;
(3)成果发明人/作者/署名人之一应为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
(4)成果所有权人/单位署名权应为用人单位,项目合同书明确另有约定的除外;
(5)论著应注明“由‘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中英文均可)。
(五)如忘记团队带头人账号密码的,可登录平台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找回单位账号或密码申请表》填写盖章后传真至020-83163914,或将扫描件发送至gdytzxb@163.com。
(五)如忘记团队带头人账号密码的,可登录平台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找回单位账号或密码申请表》填写盖章后传真至020-83163914,或将扫描件发送至gdytzxb@163.com。
五、联系方式
广东省科技人才专项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苏帆,020-83163919
专项办邮箱:gdytzxb@163.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206房
邮编:510033
附件:1.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2.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广东省科技人才专项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苏帆,020-83163919
专项办邮箱:gdytzxb@163.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206房
邮编:510033
附件:1.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2.纸质材料装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