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才平台信息 > 工作动态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2017年度执行情况的通知

时间 : 2018-03-16 03:41:32 来源 : 广东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字体: 【打印】
各有关单位、创新创业团队:
  根据《广东省实施“扬帆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为加强“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管理与服务,做好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及时了解引进团队在粤东西北地区工作进展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现将报送“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2017年度执行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主要为第1~4批“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及其用人单位。

  二、统计时间
  各团队项目立项之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报送流程
  (一)请各团队使用带头人账号登录“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rc.gdstc.gov.cn)进行在线填报,经用人单位在线审核后,于4月13日前提交至省科技厅人才办。具体流程为:
登录平台后,点击“过程管理”—“执行管理”模块,选择“提交执行报告”按钮,进入在线填写列表页面,按要求填写并在线提交执行报告。
  (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及系统生成的pdf版本末页“团队项目进展情况总结”部分需团队带头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骑缝章后扫描上传,附件名称分别命名为“2017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签章版)”、“团队项目进展情况总结(签章版)”。
  (三)第一批团队无需在线填报,直接填写电子版并按要求打印装订一式2份,经团队带头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骑缝章后,于4月20日前提交至省科技厅人才办即可。第2~4批团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上述年度执行材料是绩效评价、中期考核及结题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团队务必按要求认真填写,确保填写数据资料均真实无误。用人单位对团队报送的自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上述年度执行材料非变更申请材料,如报告中涉及变更内容请另按变更流程处理。
  (三)中期考核时,如团队成员到位情况严重不足的,将视情况进行整改或终止项目,请各团队务必重视团队成员到位情况。
  (四)团队项目取得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1.成果取得/发表/发布时间应在项目实施期限内;2.成果内容应与团队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相一致;3.成果发明人/作者/署名人之一应为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如为团队配套成员或新增吸引培养成员的,不可超过量化考核数1/3;4.成果所有权人/单位署名权应为用人单位,如为项目合同书中协作单位的,应提供相应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成果权属;5.论文论著应注明“由广东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中英文均可)。
  (五)如忘记团队带头人账号密码的,可登录平台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找回单位账号或密码申请表》填写盖章后传真至020-83163914,或将扫描件发送至省科技厅人才办邮箱。

  五、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人才专项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3163919、83163351、83163644
  邮  箱:gdytzxb@163.com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206室
  邮  编:510033
 
省科技厅
2018年3月16日

 

 

想了解更多广东省高层次人才政策和信息

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