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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现场答辩评审会议的通知

时间 : 2017-10-24 08:55:35 来源 : 省科技厅人才办 【字体: 【打印】

粤科函政字〔2017〕1779号

各有关单位及团队:

  现定于2017年11月上旬组织2017年“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现场答辩评审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 时间:2017年11月7~8日,具体如下: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11月7日
  新材料领域:11月7~8日
  农业与海洋领域:11月8日
  生物技术与新医药领域:11月8日
  电子信息与高端装备领域:11月8日

  (二) 地点:广州市

  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方式通知主管部门和团队联系人,为保证顺利答辩,请团队提前1小时到会场报到。

  二、答辩具体要求

  (一) 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会。

  (二) 团队答辩主陈述人为团队带头人。团队带头人不参加答辩评审的,视为该团队自动放弃。

  (三) 团队所有核心成员须参加答辩评审,并于报到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来粤东西北地区工作时间保障承诺函(附件1)。特殊或不可抗原因不能参加者,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来粤东西北地区工作时间保障承诺函及用人单位加盖公章说明函,并提交说明来粤东西北地区工作时间和保障方式的视频资料(1分钟左右,说明函及视频资料请于10月30日前提交至科技厅人才办邮箱),提请专家组对团队成员缺席的项目进行扣分;无故不参加答辩评审或提交材料理由不充分或拒绝签订承诺函者,视为该成员自动退出团队,提请专家组评价该成员退出对团队组成质量及对项目实施的影响,给予评审扣分或取消团队答辩资格处理。

  (四) 请用人单位和协作单位各派1名负责人参加答辩。

  (五) 如需要翻译,请团队自带,并于回执中注明。

  (六) 其他答辩要求详见《第五批“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现场答辩评审指南》(附件2)。答辩ppt请于报到时提交(提交后不可更改),并确保ppt文件显示正常。

  请团队于11月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会人员回执(附件3)传真或扫描发送邮件至省科技厅人才办。

  三、其他事项

  (一) 请各有关地市科技局(委)协助通知各有关团队,积极帮助团队做好答辩评审准备工作。

  (二) 请各用人单位及团队认真查阅答辩具体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人才专项办公室
  电话:020-83163919、83163324、83163371
  传真:020-83163914
  邮箱:yfjhtd@163.com

  附件:1.第五批“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来粤东西北地区工作时间保障承诺函
     2.第五批“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答辩评审指南
     3.第五批“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答辩评审会议参会人员回执

                                    省科技厅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