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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打造“阳光再造行动”2.0构建科技管理安全新模式

时间 : 2017-01-17 10:01:56 来源 : 南粤清风网 【字体: 【打印】

  2013年底以来,省科技厅启动实施“省级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初步构建了科技业务管理防控廉政风险的有效机制。2016年,省科技厅继续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全力打造“阳光再造行动”2.0版,进一步推动构建科技管理安全新模式,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 构筑“双向制衡、多重监管”体系

  省科技厅对内设处室功能定位和职能分工进行一系列调整,把机关内设处室划分为“综合服务型”、“产业导向型”和“功能导向型”三类,调整设立规划财务处和监督审计处,对项目管理进行统一管理、综合审查,并统筹协调项目中后期监督管理,实现“评审权与立项权相制衡、立项权与资金分配权相制约”,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作制衡的新机制。同时着力强化外部监督制约,纪检监察、省财政、审计等部门可通过阳光政务平台对项目管理全过程进行实时在线监督;聘请10名特邀监察员对科技管理重大决策工作进行监督,构筑起“双向制衡、多重监管”的监督管理体系。

  重新构建阳光政务平台 实现“全程留痕”管理

  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权力制衡的要求,省科技厅重新设计构建“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政民互动、全程留痕的政务平台,具备网上自动遴选、通知专家,实施异地、背靠背、双盲评审等功能,指南编制、项目申报、评审结果、立项方案、经费分配、验收结题等关键节点在同一平台操作,实现科技管理全过程、全业务、全链条的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全程留痕”管理,实现审批过程的透明化和可追溯。此外,平台可面向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开展全方位免费培训和业务咨询,防止个别不良中介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谋取私利,甚至拉拢腐蚀干部的现象。

  完善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 防止量身定制

  省科技厅对科技项目管理的流程进行重新梳理,新制订制度69项,修订33项。完善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建立由各方参与的指南编制和论证机制,防止量身定制。明确立项规则和决策流程,统一规定优先立项、限制立项、不立项的条件和标准。采用技术手段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时间统一设置,保证项目申报公开公平。

  此外,省科技厅还注重加强对科技项目规范评审的严格监督,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对经费检查有问题的项目承担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督促抓好整改。为确保验收独立客观公正,省科技厅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监督作用,委托专业机构组织验收科技项目,公开验收结果。制定出台终止结题工作规程,做到既允许宽容失败,又防止利用终止结题蒙混过关。(驻省科技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