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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

时间 : 2018-10-09 09:10:45 来源 : 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字体: 【打印】

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

肖 叶

  中共广东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强调:要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针对突出问题综合施策,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涉及“七个有之”问题线索先行处置机制,全面实施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持续巩固反“四风”成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管党治党规律,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卓著成效。党的十九大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既要依纪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又要依法对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既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也要把监督挺在前面。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两者在工作思路上一脉相承,在工作方法上环环相扣,在工作要求上步步深入,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实践表明,从“好同志”到“阶下囚”,往往都是从破纪到破法,都有一个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此,把监督挺在前面刻不容缓,十分重要、十分必要。

  党章第四十六条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第三条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

  一要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是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的需要,是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就是对干部的爱护。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发现问题,认真处理党员群众信访举报和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及时找干部核实,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纠正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党内监督从批评教育做起,国家监察也是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监督不仅要体现党纪国法的硬度、批评教育的力度,更要体现组织关怀的温度,传播干净清爽、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使不想腐成为一种道德选择和文化自觉。

  二要突出监督重点。无论是党内监督对全体党员做政治“体检”,还是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扫描”,都要盯紧重点人、重点事。在监督对象上,要把握好监督全覆盖和突出“关键少数”的关系,既要对全体党员、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监督,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又要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威慑力。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施克辉指出,对一把手监督,是监督“宴席”上的“硬菜”,能否有效监督一把手,是监督专责机关能否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提高监督效能的重要评价标准,也是形成“四个全覆盖”监督格局的立柱架梁之举。无论哪种全覆盖,只有实现了对一把手的有力监督,才是真正有效的全覆盖。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意见》,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扎实做好对一把手的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一把手把自己管好,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落实到位。实践证明,只有把“关键少数”的监督抓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会有根本的提升。在监督内容上,要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突出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纠“七个有之”等行为,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

  三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更有针对性的方式,不断提升监督质量。科学研判政治生态特别是“树木”和“森林”状况,既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又强化动态监测、实时预警,实现监督的准确、快捷、高效。探索对监督对象进行政治家访,不仅进家门,而且进社区,从街谈巷议中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朋友圈,督促他们从日常小事小节做起、严起。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深化监督的重要抓手,深入到实际中去,掌握真实情况、发现问题所在、找准监督方向。监察法明确把开展廉政教育作为监督职责的一项内容,我们要着眼“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拧紧“总开关”,筑牢拒腐蚀、永不沾的思想堤坝。

  四要形成监督合力。各级党组织要扛起主体责任,把严格监督体现在党的领导全过程、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既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感受到监督无处不在的压力,又时刻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爱护,真正养成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专责机关,应把监督摆在首位,作为基础性、日常性的重要工作,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上下功夫。同时,纪检监察干部打铁必须自身硬,做到监督者首先要自觉接受监督。

作者系广东省纪委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该文章于2018年9月8日刊登在《南方日报》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