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克辉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署名文章《坚定制度自信 扛牢监督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坚定制度自信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广东省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确保认识高得上去、行动落得下来,满怀制度自信扛牢监督责任,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部署任务,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坚强保证。
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制度自信
制度自信本质上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政治自信。四中全会发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强音,体现了坚持和完善的辩证统一,将推动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形态、实践形态、社会形态演进到制度形态,为我们党和国家继续创造新奇迹、跳出历史周期率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使我们进一步坚定必胜信心,激发奋斗豪情。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卓著成效充分证明,我们党自我净化的机制是有效管用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学细悟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领悟制度背后的定力、担当和情怀,不断坚定制度自信。
保持政治定力。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正是有了党的领导,我们国家才从曾经的积贫积弱、一盘散沙,到如今拧成一股绳,创造了“两大奇迹”,汇聚成改天换地的磅礴伟力。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共产党人的斗争必须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其中最大的方向、立场和原则,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深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背后的政治逻辑,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确保党的领导地位坚如磐石,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行稳致远。
饱含人民情怀。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近百年奋斗历程中,不断把实践经验提炼为制度,又以制度承载初心、践行使命。四中全会总结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方面显著优势、部署的13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无不折射出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理念。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饱含深切的人民情怀,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面前绝不能态度暧昧、立场摇摆。要用好纪法“两把尺子”,“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充分彰显制度优势,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适应时代要求。四中全会第一次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这一图谱体现我们党以“良法”谋“善治”的执政理念,体现与时俱进的治国方略,体现以制度威力战胜风险挑战、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深谋远虑,是制度自信最鲜明的时代表达。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不负殷切期望。我们党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符合时代特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取得巨大成功,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顽强探索自我净化的体制机制,推动组织制度创新,用制度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取得卓著成效,这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四中全会将监督工作、反腐败工作纳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作出了顶层设计,体现了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勇于自我革命的高度自觉,对纪检监察工作寄予了殷切期望。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斗争精神,勇挑历史重任,把职责使命摆进去,自觉把全会的部署要求转化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治理实践。
扛牢监督责任,强化制度执行
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贵在制度执行,难也在制度执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发挥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坚持政治思维和法治思维相统一。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在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中始终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确保每一宗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树立政治思维,始终从政治上来观察和处理问题,把监督执纪执法的过程作为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具体实践。加强对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总结运用好监督执纪“七个看”:看违纪情节、看危害程度、看时间节点、看动机原因、看认错态度、看一贯表现、看群众口碑,做到综合考量、精准把握。念好问责“严、准、适、通、扩、用”六字诀:做到态度要严,失责必问;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分寸适度;加强教育,做通思想;扩展效果,举一反三;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该用的要用起来。通过实践探索,把思想理论的科学性、政策策略的灵活性、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具体实践的丰富性结合起来,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坚持监督有力和监督有效相统一。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强调要“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既要敢于担当、勇于斗争,在日常监督中敢于指出问题,勇于开展批评,持续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用鲜明的态度体现力度;又要善于担当,把握监督规律,不断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监督检查眼睛要亮,攻坚克难方法要对,对下指导作风要实,坚决防止“走到田头的形式主义”。特别要通过抓具体、抓典型,体现以小见大、以事见人,做到主动监督、精准监督,用实实在在的成果体现效果。
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发力相统一。对一定时期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是我们党整顿作风、治国理政的一条重要经验,体现了抓住主要矛盾、实现以点带面的重要方法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扛牢牵头和监督责任,持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落实好省委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要在常态化监督上下功夫。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过去“宽松软”环境下造成的“历史欠账”问题,牢固树立常态监督、及时纠偏、一抓到底的理念,立足日常发力,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产生新的问题。
坚持抓“关键少数”和带绝大多数相统一。按照四中全会部署要求,重点加强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努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深入落实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意见,坚持处置线索重点盯住一把手、日常监督重点聚焦一把手、廉政提醒重点跟进一把手、巡视巡察重点突出一把手、警示教育重点针对一把手、撬动主体责任重点做实一把手。积极探索委托党组织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的方式,完善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充分运用约谈函询、民主生活会督导、专项检查、处分执行情况回访等方式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发挥“关键少数”在关键岗位的关键作用,督促“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带好绝大多数。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相统一。用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坚持协调推进、同向发力。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以零容忍态度遏增量。完善问题线索集体研判机制,整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和派驻机构力量,以更大力度、突出重点减存量。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增强纪检监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继续办好全省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挖掘用好广东红色资源,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基础。
坚持监督别人和自我监督相统一。“监督有力”的外在保障是党章和宪法的授权、双重领导体制,内在支撑是纪检监察队伍自身的人格力量、道德力量、自律力量。信任愈高,期望更高;自身不正,无以正人。凡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机关都要首先做到,领导班子成员更要带头做到。这既是纪检监察干部安身立命、安全成长的需要,更是提高政治觉悟、履行政治责任的必然要求。要坚持既干成几件事、又带出一拨人,把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落实到领导干部、落实到支部书记,靠人格带、靠能力带、靠制度带,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施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