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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召开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时间 : 2021-09-14 17:33:47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为更好推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切实把握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好下一步工作,2021年9月10日,省科技厅杨军副厅长主持召开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省科学院三家试点单位在会上分别介绍了各自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与会人员就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展开了交流讨论。

  杨军副厅长对各试点单位改革进展予以肯定,对试点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站位,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既是荣誉也是责任,将“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理念落实落地、见行见效;二是要以建章立制为核心,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并在实施中不断完善;三是要大胆闯、大胆试,既要不碰红线、又要勇于探索,加强风险防控,形成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管理模式;四是多开展经验交流,多积累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杨军副厅长表示,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发挥好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单位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试点单位保驾护航,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目前,三家试点单位已经按照各自的试点方案开展赋权改革相关的管理制度建设以及具体实施项目赋权工作,如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建立起“1+N”成果转化管理制度体系,即制定出台1个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和多个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广东省科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正在院内部征求意见。在项目赋权具体实施方面,暨南大学重视成果转化前的知识产权管理,对转化项目的知识产权价值进行综合评估;广东工业大学制定“5521”计划开展成果赋权先行试点,选定5个重点学院、5个重点平台和20个重点团队,筛选出100个项目,按“先赋权后转化”方式开展成果转化,目前已有8个项目批准实施赋权改革;省科学院制定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适用条件与赋权程序,并建立起动态管理的成果赋权负面清单。

  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