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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机关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时间 : 2017-09-19 09:09:04 来源 : 广东省科技厅规划财务处(科技重大专项办公室) 【字体: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 2016 年省科技厅机关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 年省科技厅机关服务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 年省科技厅机关服务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6 年省科技厅机关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厅机关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包括:

  (一)机关后勤服务:主要负责车辆、食堂管理及其他内部事务;

  (二)物业管理类:负责生产力大厦7~15楼、大院4号楼、白莲塘宿舍出租经营和大院、信息大楼物业管理。

  二、机构设置

  中心设综合办公室、物业管理部、车辆管理部3个部门。

  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32人,其中事业编制9人(离岗退养2人),聘用人员23人。退休人员40人,其中事编退休12人,社保退休28人。

  第二部分 2016 年省科技厅机关服务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 年省科技厅机关服务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 年部门决算总收入 1321.16 万元,比 2015 年部门决算总收入增加170.43万元,增长 14.81%;比 2016 年预算总收入增加 492.96 万元,增长 59.52%。增加的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经营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23.89 万元,占总收入的 47.22%;经营收入 697.27万元,占总收入的 52.78%。

  2016 年部门决算总支出 1192.16万元,比 2015 年部门决算总支出增加 153.42万元,增长 14.77%;比 2016 年预算总支出增加 363.96 万元,增长 43.95%。增加的主要原因:科学技术支出。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165.8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97.7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24%。

  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203.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 32.6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0.40万元, 主要是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及事业编制内人员福利待遇。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中心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万元,在经营支出中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5.37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1.88万元,采购电梯及安装支出 73.5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度中心暂未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自评。

  二、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到中心的资金。

  经营收入:指中心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物业的出租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归口的机关服务(项):指服务中心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归口的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应用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归口的机构运行(项):指机关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项):指机关服务中心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机关服务中心离退休人员的其他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机关服务中心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经营支出:指服务中心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