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省科技厅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省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政策性建议,编制和实施全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省重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科技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4、承担推进全省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全省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实验室体系和重点科研基地、产业创新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订科技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会同有关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6、牵头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深化产学研合作行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7、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和专业镇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8、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培育发展民办科研机构,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9、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推进民营科技工作,负责广东国防科技装备动员相关工作。
10、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
11、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12、拟订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府间及有关国际组织间的科技合作项目,承办涉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
13、承办省人民政府和科学技术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厅机关机构设置
省科技厅设置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科技重大专项办公室)、监督审计处、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产学研结合处、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科技服务与管理处、科技交流合作处、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5年省科技厅部门预算包含42个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1个,具体为厅机关本部、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11个、其他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单位30个,比2014年增加1个单位,主要原因是省科技服务业研究院(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2014年经省编办批准正式成立,列为省科技厅二级预算单位,2015年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四)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42个预算单位实有人数7,727人,其中在职人员4,224人,离退休3,503人。财政供养人员7,320人,包括在职3,818人,离退休财政供养人员为3,502人。
二、2015年收入预算情况
2015年省科技厅部门42个预算单位收入总额为230,349.84万元,其中:预算拨款66,625.89万元、事业收入102,354.2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5,855.45万元、其他收入5,508.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
三、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省科技厅部门42个预算单位支出总额230,349.8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29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8,450.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41.89万元、医疗卫生290万元、其他支出477万元。
2015年省科技厅部门42个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6,625.89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57,132.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8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17.09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297万元、其他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49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4.2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2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556万元、其他支出1,972万元。
2015年省科技厅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为1223.44万元,主要用于支出行政机构运转基本公用经费和行政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
四、2015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省科技厅42个预算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85.66万元,比上年463.22万元减少了77.56万元,下降了16.74%。包括: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9.06万元,比上年292.71万元减少了43.65万元,下降了14.91%。主要是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车运行经费。
4、公务接待费支出94.6万元,比上年128.51万元减少了33.91万元,下降了26.39%。主要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省科技厅42个预算单位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为4,979.9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各类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科研仪器设备等货物及车辆保险、维修等服务。
六、资产增减变化情况
2015年省科技厅42个预算单位资产增量计划为1,918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的资产增量计划为620万元。公共预算安排的资产增量计划主要用于购置各类科研仪器设备。
七、收支预算科目说明
1、预算拨款,指省财政当年安排的资金,包括公共预算拨款和基金预算拨款。
2、事业收入,指科研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科研收入、技术收入、试制产品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普活动收入等。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产品销售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存款利息收入,捐赠收入、投资收益等。
5、上级补助收入,指科学事业单位从财务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款。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科学事业单位收到的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和服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科学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科学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附件: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4.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