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
根据“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对科技发展的总要求,围绕“十二五”广东科技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总体部署,“十二五”广东科技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建设开放合作区域创新体系、现代产业技术支撑体系、社会发展科技服务体系和自主创新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掌握科学发展主动权。
(一)构建开放合作区域创新体系。
围绕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的目标,深入推进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加强区域和国际科技合作,强化军民科技合作,努力提升广东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形成“一轴两核三圈三弧”的区域创新梯次发展格局。重点推进创新型企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技术创新和科技基础平台、科技园区的建设,加强前沿技术与基础研究,积极培养和吸引高端创新人才,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
(二)建立现代产业技术支撑体系。
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新兴产业关键技术”、“低碳技术创新与示范”和“重大新药创制”等重大科技专项,大力开展重点产业战略装备与关键技术攻关,形成现代产业技术支撑体系。
在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掌握一批新兴技术,抢占未来产业发展的制高点,率先在LED、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突破。在装备制造、汽车、石化、船舶等先进制造业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专业化配套产业集群;应用低碳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提升家用电器、纺织服装、食品、建材、造纸、中药等优势传统产业;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工程技术为重要突破口,实现现代农业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
(三)健全社会发展科技服务体系。
围绕生态环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城镇化建设等领域,完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积极开展重大科技攻关,扩大科技惠民的服务范围;围绕民生重大科技需求,建设促进民生领域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的平台和载体;加快推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形成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可持续发展示范体系;积极创新科技普及模式,深入推动科普工作开展,形成全民热心创新、支持创新的社会环境。
(四)完善自主创新政策法规体系。
积极推进《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的立法和实施工作。建立健全以《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为基础的覆盖企业自主创新全过程的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促进系列政策,继续组织出版系列创新政策实操指南,为企业落实自主创新政策提供全方位工具指引。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主体科研机构建设,加快推动科研机构分类整合和公益科研业务重组。完善政府科技创新管理、科技投入体制,提升创新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