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科技工作总结和2016年科技工作重点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东坚持将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和总抓手,以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为两大创新发展引领性工程,加快完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着力构建创新型经济新格局,把创新驱动落到发展上。
一、2015年科技工作总结
2015年,全省科技综合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排名连续8年位居全国第二,稳居第一梯队;科技投入不断增加,全省研发(R&D)投入占GDP比重提高到2.5%;关键核心技术不断获得突破,技术自给率达71%。专利产出持续增长,广东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为103941件和33477件,比上年分别增长38.3%和50.3%,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为15190件,比上年增长13.9%,有效发明专利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保持全国第一,其中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占全国比重超过50%。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成为推进全省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平台。广东初步构建起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正在加速形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不断提供新鲜经验和成功范例。
2015年重点工作主要包括:
(一)出台系列重大创新政策法规,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出台《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科技创新12条”等高含金量的政策文件,出台全国第一部鼓励创新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全面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在全国率先实施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等重大改革举措,精准发力打好政策“组合拳”,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坚持“三链融合、省市联动”,组织实施新一轮重大科技专项,在多个重点领域抢占产业发展新高地。培育建设120多家新型研发机构,累计为3万多家企业提供创新服务。大力建设国家大科学工程,推动多个战略前沿跻身世界领先水平。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组建新的广东省科学院,增强源头创新的有效供给。目前,全省有效发明专利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持续多年保持全国首位,技术自给率超过71%,接近创新型国家和地区水平。
(三)完善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广东充分发挥市场化、国际化优势,加快构建以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的研发机制,其中,深圳实现了研发机构、研发人员等“六个90%在企业”。深入推进省部院新一轮产学研合作,在全国率先探索出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新模式。“十二五”期间,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实现产值累计约1.4万亿元。加大财政投入,新增多个专项,推动一批重大成果转化应用。推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全省创业投资机构2800多家,管理资本规模超6500亿元。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现有孵化器399家、众创空间150多家,在孵企业1.8万家。
(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超1.1万家,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5.3万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39%。加快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打造了7个产值超千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深圳、广州成为带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龙头,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实施高新区创新发展提升行动,全省高新区实现营业收入2.66万亿元,预计超过全省规上工业企业主营收入的20%。推动专业镇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专业镇生产总值达2.77万亿元,占全省GDP的38%。
(五)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智力支撑。实施“珠江人才计划”、“扬帆计划”、“广东杰青”等重大人才创新工程,五年来累计引进集聚6000多名高层次人才,培育出一批具有重大原始创新潜力的青年科学家。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设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率先探索实行“海外人才绿卡制度”,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机制,有效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热情。
(六)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的领导,促使创新驱动发展落到实处。成立由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挂帅的全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开展专题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促使创新驱动发展成为社会共识和普遍实践。目前,全省区域创新能力连续8年位居全国第二,R&D支出占GDP比重达2.5%,创新在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2016年科技工作重点
2016年我省科技工作将由深入谋划布局转入全面推进落实阶段。新阶段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围绕提高创新能力、培育创新型经济、形成区域创新格局、强化创新政策保障等四个方面,高质量编制完成全省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打造阳光再造行动升级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建设科技创新重大平台体系、自主研发体系、孵化育成体系、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科技创新信息网络体系等五个体系为重点,不断完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有效供给,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为全省“十三五”科技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在全面推进工作落实的同时,加快实现科技部门和科技业务工作“两个转变”。有关重点工作如下:
(一)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重大平台体系。一是推进珠三角、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扎实推动省委、省政府系列重大创新政策在国家自创区落实落地。二是大力建设高新区、专业镇等创新型产业重大载体,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三是加强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实施“十三五”国家重点实验室倍增计划,着手筹备组建国家实验室,打造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重大创新平台。四是加快布局建设国家大科学工程,着力打造珠三角新兴科学城市群。五是全力推进省科学院建设,打造我省技术创新和重大成果转化的高端枢纽。
(二)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一是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加快建设高企培育后备库、高企信息库及信息共享平台,促使创新驱动发展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发展上。二是支持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深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国家财税优惠政策,促进大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深入实施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组建更多企业技术创新平台。三是大力培育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大型骨干企业与科技型小微企业搭建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健全以科技综合服务为重点的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
(三)加快构建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一是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依托珠三角国家自创区、高新区、专业镇、大学科技园、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载体,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行动计划。二是加快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实施新型研发机构能力提升计划,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强化新型研发机构投融资、孵化功能,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整体水平再上台阶。三是推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开展“科技金融结合 促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系列活动,深入推进佛山、东莞“互联网+创新创业”试点工程。大力促进以众筹金融为重点的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大力发展科技信贷。组建各具特色的系列产业基金。完善省市一体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四是以科技“四众”促进“双创”。大力发展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鼓励大中型企业和投融资机构联合创办专业化、市场化众创空间。
(四)强化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一是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出台实施关于深入推进省部院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新政策新举措,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多主体协同创新格局。二是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和开放创新。重点加强与美国、欧洲、以色列、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区域创新机构的常态化合作,推进粤港澳台、泛珠、粤蒙等的联系合作。加快引智引技引资步伐,全面提升国际科技合作水平。三是深入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年内适时进行重大专项中期评估,调整完善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深入对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力争更多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资源落户我省实施。四是加快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和战略性高技术的前瞻部署,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用好新增创新驱动发展扶持资金,大力推进企业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
(五)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一是完善政府科技资源投入机制。改革科研立项机制。推进科研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科研评价机制。强化金融支撑机制,抓好金融服务体系和市场平台建设,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加快推进系列重大创新政策落地。大力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科技创新券补助、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等普惠性政策,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加大社会研发投入力度。三是加强政策实施的检查督导及评估工作。狠抓科技创新12条等系列重大创新政策及配套措施的落实落地,力争珠三角地区落实到各镇街、粤东西北地区落实到各县区。加强对全省各市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情况及效果的监测评估。
(六)大力培养引进创新型人才。一是深入实施科技创新人才战略,优化珠江人才计划、扬帆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广东杰青计划、海外华侨引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加快集聚创新人才。二是探索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等重要人才政策,创新人才评价、激励和保障等机制,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三是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推动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的修订完善工作,实现职务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技术入股等成果转化政策实质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