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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科技工作总结和2017年科技工作重点

时间 : 2017-07-04 05:07:18 来源 : 广东省科技厅 【字体: 【打印】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东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全省发展的核心战略和总抓手来抓,全省科技工作由深入谋划布局转入全面推进落实阶段,以超常规的手段推动各项创新政策落地见效,有力推动全省创新发展工作迈入“快车道”,特别是围绕“八大举措”狠下功夫,取得积极成效:

  一、2016年科技工作总结

  2016年,全省科技综合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排名连续9年位居全国第二,跻身创新型省份;科技投入产出持续增加,全省研发(R&D)投入占GDP比重提高到 2.52%,发明专利申请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均超过50%;关键核心技术不断获得突破,技术自给率达71%。广东初步构建起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正加速形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不断提供新鲜经验和成功范例。

  2016年重点工作主要包括:

  一是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大幅增长。紧紧抓住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牛鼻子”,高标准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工作,2016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752家、总量达19857家,进入培育库的企业约7500家,累计培育企业超过1.1万家。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挂牌上市,形成我省上市科技企业的梯队军团,去年全省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超过1500家,总量居全国第一,其中科技型企业占比近80%。

  二是新型研发机构进入快速发展期。进一步完善新型研发机构扶持政策,探索建立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模式。2016年新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56家,总数达180家,研发人员近4.7万人,拥有单价1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到83.4亿元,有效发明专利近7000件,近三年成果转化收入达1538亿元,累计创办和孵化的企业分别为587家和3174家。

  三是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效果明显。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3892亿元,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培育年产值超亿元的机器人骨干企业15家,新增应用机器人2.2万台、总量超过6万台。先进制造业增加值、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提高到49.3%、27.6%。

  四是企业孵化育成体系不断完善。落实孵化器财政奖补政策,2016年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达634家,总数跃居全国第一,提前实现倍增计划,其中国家级孵化器达83家,在孵企业超过2.6万家;众创空间达500家,其中178家纳入国家级孵化器管理体系,数量居全国第一。逐步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全孵化链条,实现对企业全成长周期服务。

  五是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加快。率先在全国启动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形成高校分类发展的全新格局,高校学科实力、科研水平实现大幅提升,全省12所高校的49个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5个学科进入前1‰,跃居全国第三, 数量创历史新高。

  六是自主核心技术攻关取得新突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完成一批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和重大创新产品布局,其中53项核心关键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181项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全省有效发明专利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分别增长21%和55%。新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82家,总数达204家,累计攻克产业关键性、共性技术4000多项。

  七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实施“珠江人才计划”“扬帆计划”“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培育引进一大批产业发展急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科研团队,其中,累计引进5批“珠江人才计划”共117个创新创业团队。2016年新增“两院”院士7人;新建院士工作站12家,吸引全国115名院士来广东开展产学研合作工作;新建企业科技派员工作站16个、人员超过4600名,帮助企业解决一批核心技术难题。

  八是科技金融结合扎实推进。不断健全科技财政资金与银行、担保、租赁、保险、创投以及民间资本的联动机制。创新银行信贷模式,引导银行投入科技信贷资金超过200亿元,创业投资管理规模超过1万亿元。积极开展普惠性科技金融试点、“互联网+创新创业”试点示范等工作,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建立以线上服务网络和29个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分中心为节点的全省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二、2017年科技工作重点

  2017年我省科技工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打造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战略目标,以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重点,全力抓好“八大举措”,加快建设一批引领型、示范型和枢纽型的科技创新平台,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专业镇等方面工作实现树标提质。有关重点工作如下:

  (一)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是做好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建设顶层设计。加快编制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发展规划纲要和空间发展规划,推动国家和省系列重大创新政策在珠三角自创区落地。加快与国家相关部委签署“1+N” 战略合作协议,省部院协同推进自创区建设。二是发挥珠三角国家自创区示范效应。推动形成以广州、深圳市为引领,珠三角为主体,带动粤东西北协同发展的区域创新格局,形成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强化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在人才、技术、产业等方面对粤东西北的对接帮扶和辐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协同创新平台。支持珠三角城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支持粤东西北地市创建省级创新型城市。三是加强高新区创新发展能力建设。支持省级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支持高新区创新“一区多园”发展模式。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

  (二)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一是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以科技创新为中心,统筹推进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等全面创新,形成综合配套的创新链条,全面提升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创新要素配置效率和效益。二是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积极落实国家支持企业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发展创业投资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健全有利于产业创新发展的价格政策,推行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土地利用政策。三是健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加快落实《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全面推广实施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健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有针对性地筛选一批省部院重大科技成果在广东落地转化。四是推进创新治理制度建设。加强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科技评价体系。推进科研信用体系、科技报告制度、信息公开问责质询机制建设。推动政府科技管理方式从以项目管理为主加快向以创新治理为主转变。五是强化知识产权和标准工作。支持企业以产业链为纽带组建标准联盟,联合推进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运用。发展壮大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三)加快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完善全省实验室体系。在海洋科学、环境科学、先进高端材料、再生医学、网络空间等领域,启动建设广东省实验室。推进省重点实验室提质培优,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倍增计划,争取建设国家实验室。加快中国(东莞)散裂中子源、惠州强流重离子加速器等大科学装置建设,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二是加快完善全省技术创新中心体系。推动组建若干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加快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支持骨干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牵头组建跨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三是加快完善科技服务平台体系。加强中小微企业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服务机构加强技术集成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

  (四)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力争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达2.3万家。加快建立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据库,完善高企入库培育标准和管理制度。扩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引导企业积极培育高价值专利,全面优化产业知识产权国内外布局。二是实施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引导和支持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和产学研创新联盟,推动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三是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快建设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开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专利信息服务。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引导科技型企业挂牌上市。

  (五)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一是继续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瞄准国际产业前沿和竞争制高点,加强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的前瞻部署,重点在无人智能技术、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动力系统和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等领域,突破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二是提升高校和科研机构源头创新能力。紧密对接国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大力推进广东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加快发展一批理工类、应用型重点学科。鼓励省科学院与地方政府、企业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三是持续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从解决全省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科技需求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筛选一批省部院重大科技成果在珠江东岸、西岸布局与落地转化。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重点推进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对接服务,壮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

  (六)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一是健全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快建立省部院地等多部门、多主体联动的宏观统筹、协同创新机制。加强与国防科工领域央企、科研机构间的产学研合作。发展壮大新型研发机构,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和技术开发服务功能,推进实现“量质双提升”。二是推动专业镇协同创新发展。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专业镇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一批镇校(院、所)产学研合作平台,提升一批技术研发服务平台。鼓励支持专业镇内的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商会、协会等共建技术创新战略合作联盟。三是完善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机制。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深化与沿线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参与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大科学工程建设,鼓励科技园区创新国际科技合作模式。全面深化粤港澳台区域创新合作,加快建设粤港科技创新走廊、深港创新圈。

  (七)推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一是深入推进科技信贷和风投创投。完善政府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机制,探索设立科技股权基金,引导银行开展科技企业股权质押贷款业务。用好科技企业信贷风险准备金,引导银行扩大科技信贷。支持金融机构扩大质押物范围。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引导创业投资资金投向前端。鼓励发展科技企业并购基金。二是深化科技金融结合试点示范工作。将金融科技产业融合试验从国家级高新区推广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基地、工业园区、产业转移园、专业镇等。深入推广“互联网+”创新创业示范市、示范镇、示范大学、示范企业等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普惠性科技金融试点工作,打造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资本市场孵化平台。三是完善全省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发挥服务体系的专业服务和网络优势,加快建设科技型企业信用数据库。鼓励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等专业机构与银行联动,提供更具特色和定制化的科技金融增值服务。

  (八)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是加快培养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继续实施“珠江人才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吸引、培养一批处于科技创新前沿的领军人物和高层次人才。优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一站式”服务,探索海外人才永久居留、出入境便利服务以及在粤外国留学生直接留粤就业等政策。加快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办好高交会、科博会等重大科技展会,支持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培育壮大创客群体。二是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继续实施孵化器倍增计划,大幅提高孵化器数量和规模,力争今年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50家。三是加快培育发展科技“四众”平台。积极推行“互联网+创新创业”新模式,加快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科技“四众”平台和科技小镇等建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在孵企业毕业率。

  (九)推动科技创新服务社会民生。推进科技惠民工程,针对人口健康、生态环境、绿色建筑、社会管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灾减灾、智能交通等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一批民生科技项目,集成应用先进技术。强化科技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节能减排创新行动,在工业、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开展节能降耗技术推广应用。加快实施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着力推进水、大气、土壤、矿山等领域污染防治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示范。推进“十百千万”工程,着力创建十个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培育百个企业清洁生产技术中心,认定千家省级清洁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