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科技工作总结和2018年科技工作重点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科技部的关怀指导下,省科技厅再接再厉,持续发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省创新发展大会精神,继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八大举措”,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成果转化机制,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科技与产业、市场、资本高效对接,推动我省科技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实现良好开局。
一、2017年科技工作总结
2017年,全省科技综合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新突破,区域创新能力首次超过江苏跃居全国首位,其中企业创新、创新环境、创新绩效3个指标均排名第一。科技投入产出持续增加,全省研发(R&D)投入占GDP比重提高到2.61%,有效发明专利量、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及专利综合实力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关键核心技术不断获得突破,技术自给率达72.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8%;共有38项重大科技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并首次实现了牵头完成特等奖项目零的突破,另有4项我省牵头完成的项目获技术发明奖,创我省历史新高;新增5位“两院”院士。广东初步构建起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正加速形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不断提供新鲜经验和成功范例。重点工作及成效如下:
(一)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协同创新格局加速形成。一是加强区域创新规划引导。出台《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进一步发挥广州、深圳龙头带动作用,“1+1+7”的创新格局加速形成。二是科技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继续全面倾斜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发展,安排下达粤东西北地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共计3.8亿元,同比增长27%。三是推动高新区创新发展。印发《广东高新区创新发展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推动高新区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实施国家高新区地级以上市全覆盖行动计划,国务院已批复汕头为国家高新区。2017年,全省23家省级以上高新区共实现营业总收入3.25万亿元,同比增长11.5%;工业总产值2.84万亿元,同比增长15.6%;出口6636.27亿元,增长5.6%;净利润2479.29亿元,增长19.8%。在2017年科技部的评估中,我省11个国家高新区在全国的排名全部实现量质齐升。
(二)瞄准重大平台和科技前沿,持续增强科技创新支撑力量。一是加强实验室体系建设。在再生医学与健康、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先进制造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技术领域启动建设首批4家广东省实验室,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达28家,省级重点实验室306家。二是加快大科学装置建设。中国(东莞)散裂中子源建成试运行,预计2018年年中竣工验收;中微子实验室二期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惠州加速器驱动嬗变装置和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复。三是核心技术攻关取得新突破。继续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承接了一批国家重大重点科技项目。全省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8.26万件,增长17.39%;专利授权量为33.26万件,增长28.42%,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增长13.81%;新增产业技术创新联盟82个,总数达286个。
(三)培育壮大各类创新主体,实现量质同步提升。一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不断壮大。2017年,全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33073家,是2012年的5倍,总量全国第一。高企入库培育企业累计达1.6万家,有望再储备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二是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迈上新台阶。截至2017年底,全省3062家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实现了研发机构全覆盖,137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了研发机构,覆盖率超过30%。新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9家,总数达219家,研发人员总数超3万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8500多件,成果转化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614亿元。三是高水平大学创新能力稳步提升。我省2所大学和18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名单,进入ESI全球前1%的学科数量在全国排名上升1位至第四名。
(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新动能加快培育形成。一是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面向“十三五”目标任务,与教育部、工信部、中科院和工程院签署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截至目前,全省产学研合作累计财政投入超250亿元,带动社会及企业投入1000多亿元。二是加快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刚获批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推动技术市场发展和技术交易,2017年,全省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17423项,合同成交总额达949.47亿元,增长20.24%,其中技术交易额达928.62亿元,增长21.15%。三是完善孵化育成体系建设。落实孵化器财政奖补政策,建立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全孵化链条。截至2017年底,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781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110家;众创空间735家,其中纳入国家级孵化器管理体系的众创空间234家;在孵企业2.36万家,新增毕业企业超2600家;全省孵化器吸纳就业人数达到31.6万人。
(五)科技服务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为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一是加快推进社会民生科技攻关。启动建设广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公共安全等方面,组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及新产品开发,实施了一批科技惠民工程。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同意深圳以创新引领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全国3个省份)。二是服务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和创新平台建设,全省共有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及基地212家、星创天地59家。推动农业先进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大规模组织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已有两批共1496名省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
(六)加强创新生态环境建设,创新创业氛围日益浓厚。一是完善落实创新政策。实施《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出台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实施意见等政策。推进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技术入股、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改革,有效激发了创新活力。二是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出台普惠性科技金融、科技企业挂牌上市等多项政策措施,搭建覆盖全省的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按省委省政府部署,改革政策性基金的出资方式和管理模式,省财政出资71亿元新组建了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科技信贷、创投风投等发展迅速。三是加快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人才。继续深入实施“珠江人才计划”“扬帆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新引进“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46个、领军人才36名。2017年全省新增“两院”院士5人,新建院士工作站36家。
二、2018年科技工作重点
2018年,省科技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2018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核心战略和总抓手,围绕打造科技创新强省和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目标,深化落实“八大举措”,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着力解决区域创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发展实体经济,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培育新动能、注入新动力、打造新优势,形成新的增长点。有关重点工作如下:
(一)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一是大力推进实验室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已启动的4个省实验室,推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引入战略科技力量,让地方动起来、机制活起来、团队强起来。积极争取国家实验室、拟建国家实验室的核心或网络落户广东。二是加快出台《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启动组织实施基础研究类重大科技项目,凝练事关我省未来发展的重大科技战略任务。三是用好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设立基础研究国际合作基金,在省基金项目类别中设立青年留学基金项目,主要支持35岁以下的优秀科研人才出国开展合作研究。
(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一是推动体制、技术和组织创新。重点推进在科技计划的设计和组织实施、创新平台共建共享、创新政策制定、三地“三链融合”等方面取得突破,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和广东经验。二是争取政策的突破和创新。针对资金过境、税收平衡、人才往来和培养、科研设备进口关税、互联网信息服务等问题,提出“钱过境、人往来、税平衡”等一揽子政策措施,真正实现高端人才“来得了、走得通、留得住”。三是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大科学装置集群。充分利用香港国际化程度高、珠三角产业配套能力强的优势,新布局和引进先进光源、海底观测网、医疗健康等领域的新一批大科学装置落户粤港澳大湾区,争取国家在粤布局建设国家大科学中心。
(三)聚焦世界科技前沿,突破一批颠覆性技术
结合国家和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对标世界科技前沿,对接国家重大专项,聚焦量子技术、新一代网络与通信、新一代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新型显示技术、智能制造、精准医疗、现代种业等颠覆性技术领域,围绕基础研究、创新平台、对外合作、成果产业化等,规划布局一批重点项目,集中力量和资金办大事,力争在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上取得重大突破。加强与国家部委的衔接,继续发挥省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行业协会、高新园区、专业镇和投融资机构的作用,组织申报一批国家级重大项目,引导一批国家重大项目在广东落地转化。加快实施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出台《部省联动板块实施细则》,为重大科技项目的指南编制、项目形成和集成转化贡献广东方案。
(四)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强化对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
一是实行全链条布局,推动高水平产学研合作。注重“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制造业”全创新链和产业链的资源整合,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建设一批具有开放性、集聚性和前瞻性的高水平省技术创新中心,塑造新的竞争优势和产业优势。二是大力培育高成长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创新支撑实体经济振兴。加快孵化培育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独角兽”企业和高成长性的企业,建立面向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全方位、多元化、专业化支持服务体系;推动工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全面对接,共建设一批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强的省级企业研发机构。三是大力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发展,加快建设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等载体,推进国家军民融合重大专项成果在粤实施转化和产业化。四是大力推进专业镇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研发机构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动发展,开展产业链上下游配套的协同创新,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联合开发力度,构建新型产业生态链,促进区域经济的集群化创新发展。五是加强与发达国家科技合作,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模式的科技合作伙伴关系,推动我省企业和科研机构“走出去”创新,持续提升我省科技和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五)破解区域创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难题,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
深挖粤东西北各市科技创新潜能,提升省市县协同创新能力。推动粤东西北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争取创建省实验室,加快建设一批省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实施高新区提升行动,重点推动湛江、茂名、韶关等省级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专业园区、智慧园区、特色园区。实施粤东西北科技企业孵化器全覆盖行动,加快建设科技“四众”平台和科技小镇。支持粤东西北培养引进科研人才并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优秀创业项目落地资助计划,吸引一批省外境外优秀创业项目落地。继续实施精准扶贫科技帮扶行动,通过产业共建、企业扩产、协同创新等方式,开展高新区对高新区、专业镇对专业镇等精准结对帮扶,推动科技创新惠及民生,支撑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六)服务民生需求和乡村振兴,为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一是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科技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惠民工程。与省环保、教育、卫计、司法、人社、公安等部门开展协作,针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平安广东、食品安全、生命健康等热点难点问题,实施一批民生科技项目。加强民生领域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临床医学中心、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等的建设。二是面向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以科技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对接科技部、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PM2.5、臭氧等污染防治方面的科技攻关,持续开展新时期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协同防控,加快建立和完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三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乡村。重点推动农业专业镇建设,加快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路径;推进“星创天地”建设,培育发展农业新业态;组织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与转化示范,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七)久久为功落实“八大举措”,一张蓝图绘到底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坚持“量”与“质”并重发展,把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完善新型研发机构扶持政策,探索建立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智能制造,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完善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加快推动孵化载体国际化发展,努力实现孵化绩效上新水平,服务质量有新提升。坚持巩固、优化、提升并举,精准发力组织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大力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强科学前沿探索和新学科、新领域建设。继续实施“珠江人才计划”“扬帆计划”“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培育引进一大批产业发展急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科研团队。推进普惠性科技金融,引导各地银行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开展股债联动试点工作,不断扩大普惠性科技金融政策的覆盖面。此外,要建立健全重点工作督查检查机制,确保创新驱动发展“八大举措”落实落地、开花结果。
(八)大力优化创新生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将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作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加快出台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政策包。加快建设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成果、人才、项目到我省落地转化及产业化。完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与奖励办法,激发技术市场成果交易活力。加快培育技术经纪人才队伍,在全省培养一批高水平技术经理人。探索开展科技成果“先确权、后转化”,充分调动科研人员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大力发展壮大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支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本土创业投资机构。加快促进科技创业投资、科技信贷发展,组建省创新创业基金,培育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加快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加大创新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用好用足各项创新政策,让广大科技人员更有获得感。重视科普教育和科技宣传,加强与传统媒体、新媒体的合作,更好传播、解读创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