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7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17-06-27 11:06:42 来源 : 广东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字体: 【打印】

粤科函高字〔2017〕1055号

  (A类)

兰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珠三角“硅谷带”,促进我省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通过整合珠三角各地的高新科技园区,建设珠江三角洲硅谷带,有助于珠三角地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珠三角地区转型升级,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该提案借鉴硅谷的发展经验,对优化珠三角创新发展格局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一、国家和省关于珠三角创新发展的重大部署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珠三角地区创新发展,将其作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区。目前虽未提出建立珠三角“硅谷带”的概念,但围绕创新这条主线,对标硅谷等世界创新发达地区,提出和推进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一是大力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5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仲恺、东莞松山湖、中山火炬、江门、肇庆等8个国家高新区建设珠三角国家自创区,连同之前批复的深圳国家自创区,形成了以广州、深圳为龙头,珠三角其他7个地市为支撑的“1+1+7”的国家自创区创新格局。珠三角国家自创区旨在打造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中心,为全省创新发展提供强大引擎,注入强大动力。二是积极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广东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我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我省加快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根本之策。珠三角地区聚集了全省90%以上的创新资源,拥有全面创新的条件,具备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型区域的基础和能力,是我省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核心和主战场。三是打造粤港澳大湾区。2017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自此粤港澳大湾区正式从区域经济合作上升为国家战略。珠三角地区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区域所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其中很重要的就是加快提升珠三角地区的创新发展水平。接下来,我省将大力推进湾区建设,努力打造成为世界级科技湾区,成为继美国纽约湾区、美国旧金山湾区和日本东京湾区之后的世界第四大湾区。

  二、关于代表的建议

  (一) 关于“广州的著名高校到珠三角办实质性的分校”问题。为提高高校对地方发展的促进作用,近年来,我省大力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学来粤举办高等教育。如深圳市引进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一批国内高校,在当地举办本科教育或研究生教育;引进香港中文大学、以色列理工学院、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在粤分别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十三五”时期,我省将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根本要求,着力提升珠三角地区高等学校建设水平,积极借鉴美国的分校模式,推动高校与珠三角地区高新技术企业深度整合,形成彼此的良性循环。在减少珠三角分校引进教师的居住成本方面,我省印发了《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号)。针对人才落户广东,尤其是珠三角地区的“痛点”,提出对新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省财政分别给予350万元、250万元、150万元的购房补贴,大大缓解了高层次人才落户广东的住房压力,实现了高层次人才安居乐业。

  (二) 关于“提升产学研合作的深度和效率”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对教育、科学等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目前国家已制定出台的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和落实,同时积极向上级建言献策,争取更多的国家政策扶持。在给予大学科技专项资助方面,我省设立了应用型科技研发扶持资金30亿元,重点扶持我省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开展工业应用研究;安排了62亿元专项资金,推动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其中就包括支持高校的基础与应用研究;省财政还分别安排了3亿元和15亿元的资金,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以推动技术转化成果和科研创新形成良性循环。

  (三) 关于“加强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十三五”期间,为增加珠三角区域城市互通的便利性和整体环境的提升,我省将加快推进珠三角地区港珠澳大桥、深中通道、虎门二侨等珠江口过江通道建设,进一步加强珠江东西两岸城市内部联通;完善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的衔接,加强高速公路与沿线高新科技园的便利连接;重点推进深圳至茂名铁路、广州至汕尾铁路、赣州至深圳客专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珠三角区域高速铁路网,积极推动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建设,促进珠三角城镇间的融合和交流,基本形成以广州为核心,纵贯南北、沟通东西两岸的城际铁路主骨架网络。力争到“十三五”末,珠三角区域建成1小时交通圈,促进各市加强彼此的功能合作和联系。

  (四) 关于“加强两个‘中心’之间的功能连接”问题。广州、深圳两个中心城市是珠三角创新发展的“双引擎”。广州具有科教资源丰富、科技服务体系完善、人才集聚的优势,目前正在积极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和国际科技创新枢纽;深圳具有市场化程度高、体制机制灵活、开放创新程度高的优势,正努力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一流创新中心。推动加强两个“中心”之间的功能连接,关键是利用各自优势,针对短板,相互补充。广州利用深圳完善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圳利用广州的基础和应用研发能力,加快提升自身的知识创新和源头创新能力。近期,我省提出沿广深高速、广深沿江高速,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就是通过推动创新资源的流动和共享,加强两个中心的合作,推动资源互通。

  (五) 关于“加强两个‘中心’与周边城市的功能整合”问题。目前,我省正积极通过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建设,科学规划各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形成深圳、广州为龙头,珠三角其他7个地市为支撑的“1+1+7”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建设格局。一方面,不断强化广州、深圳中心城市的创新引领作用,打造珠三角创新发展“双引擎”。如发挥深圳高新技术龙头企业的溢出效应,结合东莞、惠州、珠海和中山的土地资源优势,推动深圳高企走出去,在减少企业在深圳的运营成本的同时,带动周边区域发展;积极推动佛山与广州的同城化步伐,进一步通过广州的南拓加深广州与东莞和中山的经济整合。另一方面,着力加强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创新一体化布局,建立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相结合的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协同有序、优势互补、科学高效的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创新体系,激发和提升珠三角整体创新效能。

  (六) 关于“加强珠三角地区各高新科技园区的生活设施配套”问题。我省积极推动各高新区依托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等大型科技产业载体,构建创新创业社区,配套学校、医疗机构、购物娱乐场所,妥善解决当地就业人员医疗、休闲以及子女就业与入学等问题。鼓励各高新区以公共交通为主导,形成多层次的交通网络,满足人们的出行需要。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发挥珠三角国家自创区的核心平台作用,牢牢扭住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这个核心定位不动摇,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更加积极地通过推动高校到珠三角办实质性分校,提升产学研合作的深度和效率,加强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两个“中心”之间的功能连接及与周边城市的功能整合,加强高新科技园区的生活设施配套等举措,将珠三角地区打造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硅谷”,全面促进我省创新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珠三角及全省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省科技厅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