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036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科函高字〔2018〕1093号
(A)
张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港澳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各位委员经过认真调研,分析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具体提出了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对策建议,对深化粤港澳合作,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予以采纳。
一、关于完善粤港澳创新合作的体制机制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粤港澳科技合作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粤港澳合作,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精神,进一步深化粤港澳科技合作,推进港澳融入国家创新体系,提升粤港澳整体协同创新能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我省公安机关正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降低入户门槛,提高办事效率,为珠三角地区乃至全省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创造有利条件。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要求各市全面放宽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切实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并根据我省实际不断扩大公共服务范围和提高服务标准;2017年12月12日,推出5日内完成高层次人才入户受理审批手续并签发准入迁入证明。省科技厅正在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提出初步建成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的设想,力争在科技创新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粤、港、澳三地跨境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流通障碍大幅减少,基本实现创新人才往来畅通、科研设备通关便利、科研资金跨境使用、创新资源信息互通,形成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广东省内海关积极支持、促进我省实施科技创新战略,2017年,广东省内海关用足用好国家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对“科技开发用品”、“科教用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四项进口税收减免共计6.97亿元,同比增长63.6%,为我省推动落买三大人才计划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粤港澳创新合作体制机制,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补齐高端创新资源不足短板,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重点推动财政经费跨粤港澳三地使用、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外国人才引进等领域改革事项落地实施。我省公安机关将配合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办理落户手续,同时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和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进一步优化入户程序,简化入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不断提高人才引进落户工作效率。海关也将一如既往地落实国家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提升服务,促进相关用品、设备通关便利。省科技厅推动的“资金过河”即将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关规定正在加紧制定出台中,相关政策措施必将进一步推进粤港科技合作的体制机制创新。
二、关于将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打造成为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主要承载区的建议
《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提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为统领,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把握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托“一廊十核多节点”的空间格局,着力集聚创新型人才、科技成果、创新型企业,抢占关键核心技术制高点,构建多层次创新平台体系,营造国际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具有全球吸引力的人居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打造中国“硅谷”,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主要承载区,形成全国创新发展重要一极,全面支撑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全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
《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印发实施后,省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全省科技创新大会上强调要把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作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域,努力打造全国创新发展的重要一极,力争到2020年实现走廊科技产业创新能力领先全国的阶段性目标。省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指导三市政府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目前,广州市有关部门编制了《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指标值与目标值》等相关文件和一系列的支持政策,深圳市有关部门编制了《深圳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东莞市委召开了东莞市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工作动员暨系列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规划发布会议,并编制《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段空间规划》、《广深高速(东莞段)沿线环境品质提升规划方案》等文件,着力推动重大载体、重要平台建设,打造高度发达的创新经济带。
下一步,省市两级将按照2018年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的部署要求,推动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各项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提供重要支撑。一是加快建立“省级统筹,市为主体”的协同工作机制。省级层面发挥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全面规划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深圳、东莞三市具体抓好各市的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省市协同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出台支持走廊发展的系列政策。从发展普惠性科技金融、创新土地利用机制和项目审批体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协同管理机制等方面,高起点、高标准制定和出台支持走廊建设的若干政策,为走廊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三是制定整体推进工作方案。重点围绕优化人居环境、集聚高端创新要素、构建区域协同机制等方面,制定三年整体推进工作方案以及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抓好各项建设任务的分工和督办工作。四是探索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对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点项目、发展规划提供决策支撑。五是组织召开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现场会,再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全力唱响“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名片。
三、关于积极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建议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不断趋于完善,湾区以加强基础研究和源头创新为抓手,不断加快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布局与建设。2017年12月,我省正式启动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深圳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和东莞材料科学与技术等4个广东省实验室建设,以此为基础积极创建国家实验室。目前湾区建有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中国(深圳)基因库、中国(东莞)散裂中子源(CSNS)等8个国家重大科学装置工程,分布在深圳、广州、东莞、惠州、江门等地市,领域涵盖粒子和核物理、信息工程、生命科学等,不断为湾区基础和前沿科学研究提供有力支撑,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果。深圳大亚湾中微子实验站(DYB)2012年3月发现新的中微子振荡模式,在精确测量θ13值方面处于国际领先水准,是我国诞生的一项重大物理成果,被称为中微子物理的一个里程碑。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天河二号”主机运算速度连续4年位居全球超级计算机500强排行榜第一位。粤港澳大湾区科教资源位列全国第三,仅次于京津冀、长三角地区,拥有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澳门大学等一系列知名高校。在最新一期的QS(2018)世界大学排名中,湾区有5所高校进入世界百强,其中4所进入世界50强,数量居世界著名湾区前列。湾区高等院校年均研发投入总额已超过150亿元(其中广东约60亿元、香港约80亿元),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的学科数约130个(其中广东49个、香港约80个),在全国范围内仅低于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2016年,粤港澳高校联盟在广州正式创立,联盟共包括粤港澳地区共26所高校,为打造“粤港澳一小时学术圈”提供了重要载体。同时,争取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珠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获教育部批准设立,占全国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同类合作办学机构数量的一半。
下一步,我省将依托珠三角地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充分对接港澳地区的优势学科领域和国际化法制化优势,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核心支撑载体。一是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推动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等已建成设施充分发挥作用。加快建设中国(东莞)散裂中子源、中微子实验二期(江门)、中国科学院(惠州)加速器驱动嬗变系统和强流离子加速器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科技发展前沿和区域发展需求,布局建设先进南方光源、多模态跨尺度生物医学成像设施、脑解析与脑模拟设施、材料基因组平台、未来网络实验设施、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试验设施、海底科学观测网南海子网、海洋综合科考实习船等设施,打造高度集聚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加快建设再生医学与健康、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先进制造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技术4个省实验室。建设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引进诺贝尔奖科学家领衔来湾区建设一批科学实验室,加强与阿贡国家实验室、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等国际尖端实验室的科研交流合作,提升各类实验室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建设世界一流的大学和机构群。我省将继续保持稳定的、强有力的以省级财政为主的投入支撑体系,推动“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快建设粤港澳高校联盟,联合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粤港澳高校,搭建三地高校学术交流、联合办学、合作开展科研活动等的大平台。鼓励和支持三地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共建共享优质资源和一流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合作,加快推进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建设和科研成果分享转化,探索粤港澳高校人才合作示范区。推广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建设经验,进一步探索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在粤建立分支机构的有效途径,完善人才、税收等相关政策。建设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集聚区,加大力度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吸引国内外一流大学来湾区建设国际化、创新型、高水平特色学院,探索建设大学校区、科研机构、科技园区、居民社区融合的国际知识创新村。
四、关于培育引领发展的未来产业的建议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形成了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近年来,香港持续增强国际金融中心、商贸中心和航运中心功能的同时,加大对生物科技、电子电气、环保技术研发支持,支撑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广东省积极参与全球生产分工,以先进制造业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渐发展壮大,2017年广东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8.8%,高新技术产品产值6.7万亿元,同比增长10%,无人机、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一批创新型产业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湾区形成了新一代移动通信、平板显示、高端软件、半导体照明、生物医药等7个产值超千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粤港澳大湾区是世界500强企业的核心集聚地,具有强大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拥有16家500强企业(其中深圳7家,香港6家,佛山2家,广州1家),全球500强企业中超过一半在香港设立大中华区总部,培育了华为、中兴、比亚迪、华大基因、广汽集团、广药集团、金发科技等享誉国内外的创新龙头企业,涌现出大疆创新、菜鸟网络、微众银行、腾讯云等高成长性的独角兽企业。同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2017年,广东省拥有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33073家,高企的总数、总收入、净利润、上缴税收、挂牌上市企业数、科技活动人员、科技活动经费投入、发明专利授权量等8大指标均名列全国第一。截止2017年末,广东省赴港上市企业新增14家,累计达222家,占港交所上市企业的1/10。这些创新企业将为粤港澳大湾区培育未来产业和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重要创新源动力。
下一步,要充分发挥粤港澳的创新优势,培育发展未来产业,打造全球产业创新高地。一是超前部署基础前沿研究。发挥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以及湾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优势,探索粤港澳高校、科研机构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统筹布局重点领域原始创新,重视可能重塑重要科学或工程概念、催生新范式或新学科新领域的研究,注重颠覆性技术创新,集中力量实施量子计算与量子通信、基因科学、中子科学等大科学计划,引领我国前沿领域关键科学问题研究。探索开展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计划,支持新材料、生物科学等领域的重大前沿研究和技术开发利用。瞄准国际科技前沿,探索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基金,在信息科学、生物医学与人类健康、新能源、基础材料、农业生物遗传、环境系统与控制等领域取得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重大基础研究成果,引领国际产业发展方向。二是联合开展重点产业高精尖技术攻关。围绕人工智能、新一代半导体、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依托国家、粤港澳三地的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以及粤港、粤澳联合创新资助计划,通过多边或双边合作,联合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创新平台共建、协同推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有力推动粤港澳三地产学研深入融合,强化国际科技合作,掌握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湾区各类创新主体与中国科学院研究院所、著名高等院校、中央企业等的合作,共同建设区域创新中心,共建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三是培育一批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强化湾区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群。鼓励湾区龙头企业跨国经营,建立一批海外生产基地、营销网络、研发中心,掌握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企业国际技术标准制定、产品定价的国际影响力。围绕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优势领域,挖掘一批核心技术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产业带动能力强的独角兽企业,通过“靶向”精准政策扶持引导,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领型创新企业。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工作的关心支持。
省科技厅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