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29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18-06-05 10:06:43 来源 : 广东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字体: 【打印】

粤科函高字〔2018〕1108号

  (A)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厚植优势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科技创新强省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广州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东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提案的提出经过认真调研,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和把广东建设成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国际社会观察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的高度分析了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走廊发展的短板,研究提出了促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发展的建议,对我省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省均衡发展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我们将在工作中予以采纳。

  一、关于明确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的主要方向的建议

  目前,广深科技创新走廊集聚了一批高科技企业、人才、技术、信息、资本等创新资源,初步构筑起了较为完善的创新创业生态。一是创新要素高度富集。聚焦走廊重大战略需求,以加强基础研究和源头创新、加快产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为抓手,大力推动走廊重大基础设施、实验室体系等创新平台建设。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入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的18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拥有26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和118家新型研发机构,集中布局有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东莞散裂中子源、大亚湾中微子实验室、深圳国家基因库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2017年12月,我省正式启动了首批广东省实验室建设,包括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深圳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东莞材料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等。2017年,走廊内发明专利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分别达11.76万件和2.47万件,深圳市PCT申请量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二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凸显。加快培育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在走廊内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着力推动一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快、创新活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成为独角兽企业。积极推动走廊孵化器建设,实施孵化器提质增效行动,强化高成长性企业源头活水。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的2017年中国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发展报告,深圳、广州高新区瞪羚企业数量在全国国家高新区中分别排名第3、第4。2017年,走廊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23978家,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拥有华为、腾讯、华大基因、大疆创新、金发科技等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龙头企业。三是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三五”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广东省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实施方案》(粤府办〔2015〕46号)、《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2016年修订)、《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8号)等系列政策法规文件,实现了技术入股等成果转化政策的实质性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大力发展技术市场,落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优惠政策,2017年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沿线城市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15912项,合同成交额922.02亿元,较2016年增长21.26%,技术交易额908.25亿元,较2016年增长22.40%。四是创新创业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良,拥有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在商事制度、行政审批、土地政策、城乡规划、户籍管理、预算管理等方面改革均走在全国前列,建立起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国率先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建立起了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体制机制。创业投资活跃,2017年底走廊内备案私募股权、创业投资机构超2600个。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初见成效,走廊内拥有科技企业孵化器487家、众创空间454家,全国双创示范基地7个。

  在对标国际,找准问题和明确目标的基础上,针对高水平高校院所、高水平科技企业、高水平人才不足的问题,下一步,我厅将联合省有关部门按照《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要求,继续推动“三个集聚”,完善创新体系和评价体制,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动广深科技创新走廊高端发展。一是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推动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等已建成设施充分发挥作用。加快建设中国(东莞)散裂中子源、中国科学院(惠州)加速器驱动嬗变系统和强流离子加速器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科技发展前沿和区域发展需求,布局建设先进南方光源、多模态跨尺度生物医学成像设施、脑解析与脑模拟设施、材料基因组平台、未来网络实验设施、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试验设施、海底科学观测网南海子网、海洋综合科考实习船等设施,打造高度集聚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加快建设再生医学与健康、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技术3个省实验室。建设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引进诺贝尔奖科学家领衔来湾区建设一批科学实验室,加强与阿贡国家实验室、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等国际尖端实验室的科研交流合作,提升各类实验室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建设世界一流的大学和机构群。加快建设粤港澳高校联盟,联合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粤港澳高校,搭建三地高校学术交流、联合办学、合作开展科研活动等的大平台。推广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建设经验,进一步探索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在粤建立分支机构的有效途径,完善人才、税收等相关政策。建设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集聚区,加大力度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吸引国内外一流大学来走廊建设国际化、创新型、高水平特色学院,探索建设大学校区、科研机构、科技园区、居民社区融合的国际知识创新村。三是集聚转化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着力集聚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建设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争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支撑,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分配权,探索率先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吸引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向走廊高新技术企业转移,鼓励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的方式领办或参与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关于注重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沿线地区协同性发展的建议

  《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提出依托广深高速、广深沿江高速、珠三环高速东段、穗莞深城际、佛莞城际等复合型的交通通道,集中穗莞深创新资源,三市连成一个产业联动、空间联结、功能贯穿的创新经济带,建设成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强化广州、深圳中心城市的创新引领作用,打造创新发展“双引擎”。广州发挥高校、科研院所集聚的优势,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和国际科技创新枢纽;深圳发挥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市场化程度高的优势,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先行区;东莞发挥制造企业和工业园区集聚的优势,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国家级粤港澳台创新创业基地、华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明确指出要推动走廊内政策互动,统筹协调走廊内的重大产业政策、科技政策、人才政策等,重点研究区域产业共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创新人才跨区域流动等政策措施,保障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建立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和开放共享的网络信息和服务平台,实现科研设施与仪器配置、管理、服务、监督、评价的有机衔接,实行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统筹招商引智,研究制定统一的重点招引产业项目,建立统一的招商品牌,探索统一的土地指标等要素资源调配机制,推动区域各产业平台之间协同招商。推动走廊内形成“一本总规”统领、“一套体系”衔接、“一张总图”管控的“多规合一”机制。

  为落实《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所确定的总体要求、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和空间布局,穗莞深三市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广州、深圳、东莞三市主动作为,积极推进走廊规划建设。广州市有关部门编制了《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指标值与目标值》等相关文件和一系列的支持政策,积极引进知名创新型企业。深圳市编制《深圳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深圳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的四步走目标、构建“四核十八节点”的空间格局、实施六大重大工程等。东莞市制定了《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段空间规划》,召开了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工作动员会,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升级版”计划,启动广深高速创新资源带建设,加快推进中子科学城、中国散裂中子源、同步辐射光源等重点平台建设。

  同时,穗莞深三市为落实《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建立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的要求,深入开展分工协作,广州市与东莞市签订了《广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人民政府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合作协议,明确提出创新走廊共建的有关内容。广州市多次与深圳市开展科技创新学习与交流,探讨如何发挥各自创新资源优势,形成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穗莞深三市协同建设市际协同合作平台。东莞中子科学中心与深圳的南方科技大学合作共建中子谱仪,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圳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高校院所在新材料、中子探测、遥控维护等领域开展了合作研究,培养中子散射高端人才。东莞市与广州美术学院合作共建东莞广州美院文化创意研究院,通过整合“政产学研用资介”各方资源,构建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协同孵化平台、创意人才协同育人平台等3个平台。

  今年2月,省国土厅联合省住建厅制定了《广东省“三旧”用地报批标准化审查手册》,明确了“三旧”改造用地城乡规划的审查要点。同时,要求穗莞深三市科学制定“三旧”改造2018年度实施计划和项目单元规划,确定具体改造项目并纳入“三旧”改造项目库管理,完成一批低效用地改造、公共空间改造等城市更新示范工程。此外,在广深科技创新走廊2018年规划建设管理重点工作中,要求三市以塑造公共空间、打造水岸公园和特色路径、活化历史遗产等为重点,建立城市“双修”项目库,完成一批城市“双修”示范工程。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联合省有关部门按照既定目标加快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快建立“省级统筹,市为主体”的协同工作机制。省级层面发挥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全面规划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深圳、东莞三市具体抓好各市的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省市协同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出台支持走廊发展的系列政策。从发展普惠性科技金融、创新土地利用机制和项目审批体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协同管理机制等方面,高起点、高标准制定和出台支持走廊建设的若干政策,完善创新发展评价机制,为走廊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三是制定整体推进工作方案。重点围绕优化人居环境、集聚高端创新要素、构建区域协同机制等方面,制定三年整体推进工作方案以及2018年年度建设要点,抓好各项建设任务的分工和督办工作。四是探索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对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点项目、发展规划提供决策支撑。五是组织召开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现场会,再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全力唱响“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名片。六是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和城市“双修”。研究出台推进“三旧”改造、支持走廊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在全面调查摸底基础上,科学制定“三旧”改造2018年度实施计划和项目单元规划,确定具体改造项目并纳入“三旧”改造项目库管理,明确项目进度安排,每年完成一批低效用地改造、公共空间改造等城市更新示范工程。优化“三旧”改造项目用地审批流程,简化报批材料,将相关审批手续全部纳入“绿色通道”,加快实行“一门式、一网式”审批模式。以塑造公共空间、打造水岸公园和特色路径、活化历史遗产等为重点,确定城市“双修”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并纳入城市“双修”项目库管理,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和相关安排,每年完成一批城市“双修”示范工程。

  加大金融创新,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撑创新创业。大力发展天使投资等风险投资和各种创投基金,培育发展私募创业投资,加快研发成果、发明专利技术的转化。统筹用好省科技创新基金,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支持走廊内创业投资机构做大做强,鼓励吸引国内外创业投资资本进入走廊,重点投资高新科技创投项目,助力科技创新创业和产业升级。支持穗莞深三市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为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微企科技企业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创新能力强的重点企业提供创新金融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到“新三板”挂牌,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新发展,深化创业板市场改革,健全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扩大服务实体经济覆盖面。加快推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华南服务平台落户珠海横琴,为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直接融资工具,支持其在走廊、孵化器等科技资源集聚地设立科技支行、科技小贷公司等,加强对科技企业的对接和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债、公司债等进行直接融资。鼓励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引导具备高成长性的科技中小微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构建覆盖技术创新全过程和企业成长全周期的金融服务链,加快形成金融服务支撑科技产业的良好创新金融生态。支持银行机构根据创新创业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资金需求及风险收益特征,在贷款准入、信贷审查审批、考核激励、风险容忍度等方面建立特别制度安排,提供全周期金融服务。建设“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打造“1+4”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即“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以及众创、众包、众扶和众筹四大平台)。继续大力推进科技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鼓励设立为科技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和科技融资租赁等机构。依托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打造“中国青创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各类青年创新创业竞赛和高校“青创空间”、创业社区等,为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和创业企业提供孵化培育、规范辅导、登记托管、挂牌展示、投融资对接等综合服务。推动创新创业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加强创新创业企业信用管理和运用,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信用评级结果实施差别化管理。

  三、关于不断提升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的服务品质的建议

  针对城乡环境品质有待提升的问题,《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提出要加快城市更新,构建內畅外联交通圈,营造活力开放生活圈,维育绿水青山生态圈,建设具有全球吸引力的人居环境。

  在交通基础设施方面,我省积极提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的国际航空枢纽功能,推进穗莞深城际、广深铁路、佛莞城际、广深港客运专线等轨道交通建设,进一步加强穗莞深三地的交通联系,为三地创新资源流动和集聚提供更多便利条件。“四纵七横”高速公路网中的广深高速、广深沿江高速、济广高速、莞佛—常虎均已建成通车,花莞高速目前正在施工建设,计划将于2019年建成通车。东莞市全面动工建设轨道交通1号线,积极推动东莞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和轨道交通3号线建设,加快东莞轨道交通2、15号线与广州地铁4、22号线,深圳地铁17、20号线的市际对接。推进东莞火车站、虎门高铁站、深茂铁路滨海湾站等TOD开发,创新轨道上盖物业和地下空间开发模式,以TOD开发模式集聚创新资源。

  在城市更新方面,积极打造高品质户外活动场所。2017年8月,省住建厅联合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完善自行车道系统规划建设提升品质生活的指导意见》,并编撰印发了《城市自行车道规划建设案例》,推动各市加强和完善城市自行车道系统,大力宣扬绿色生活方式,营造低碳出行环境。2018年,将在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开展慢行示范片先行建设,推动多层级公园体系和区域公园示范带建设,推进区域生态廊、水廊和公园带的空间营造。改善提升老旧小区环境,引导三市对于走廊内老旧社区闲置的公房、民房、商业、办公用房、旧售楼部等建筑,改善提升其建筑本体、配套设施等,依法合理引入文化创意、艺术展览、观光休闲、租赁住房等新兴功能,并配套建设相应设施。广州市近两年推进107个老旧小区微改造、13条旧村全面改造、6个村级工业园转型升级,广氮、广船地块等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在实施“三旧”改造过程中,围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目标,把“三旧”改造与科技、产业园区提升计划相结合,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思路和方法,融入科技、人才、创新型产业等创新要素,打造区域创新网络节点,获得良好的效果,我市现有的各类园区逐步形成“一园区一特色一主题”的创新发展模式。东莞市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沿线改造和整治提升,按照打造广深高速创新资源带生态平台、服务平台和展示窗口的定位要求,运用“去污点、增亮点、显特点”的整治提升策略,全面落实沿线滨水环境整治提升(16条河涌)、道路绿化提升(27条道路)、跨线桥美化提升(12座跨线桥)、地标夜景亮化提升(26座地标)、标志物公共艺术建设(10项节点)等工作,彻底改变广深高速沿线现状风貌不佳的情况。

  下一步,我省将大力提高走廊生态环境质量,建设高品质创新环境。一是积极开展城市设计工作。结合山河林湖海自然特色元素以及科技创新要素需求,通过知名专家领衔、新兴技术支撑、公众广泛参与、科学审查把关等流程,因地制宜开展总体城市设计,营造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街区网络与空间形态,实现十大核心创新平台街区层面城市设计图则全覆盖,塑造风格协调、风貌统一、特色突出的走廊创新空间。广州结合北部山体和珠江水系的自然景观要素、广府文化特色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IAB产业需求;深圳结合海滨城市景观、改革开放前沿地和国际产业创新中心特色;东莞要结合岭南水乡景观和先进制造业需求,做好十大核心创新平台的城市设计。二是营造良好的人居生态环境。打造高品质户外活动场所,构建人性化的公共空间体系,打造开放式户外活力场所。加快编制城市步行和自行车慢行系统规划,开展慢行示范片先行建设,持续提高步行和自行车通行方式占全方式出行比例。结合治理违法建设攻坚行动,将影响生态环境和市民公共生活空间的违法建设列为优先处置对象,增加公园绿地、城市广场等市民公共生活空间。建设低碳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区。加强城市绿地公园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绿环、绿楔、绿廊建设,构建生态廊道,保持与城市外围山水林田湖的有机连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以水岸湿地公园为重点,积极推动多层级公园体系和区域公园示范带建设,推进区域生态廊、水廊和公园带的空间营造。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科学治理黑臭水体,有机结合城市更新、景观塑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完善黑臭水体整治和长效管护机制。加快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稳定达到国家及省要求的排放标准。三是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人才安居政策,规划建设一批、更新改造一批面向不同层级、不同年龄、差异化家庭结构创新人群的人才住房,低成本满足各类人才居住需求。根据实际需求配套建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高水平国际化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演艺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四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公共交通设施体系,增加人才公寓供给,降低创业者获得生活服务的成本。鼓励各地对创新创业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优惠,减轻创业者创新负担。鼓励地方探索通过创新券等方式对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各类科技服务。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便利的在线服务功能,全面推进开放共享。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和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支持。

省科技厅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