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科函规财字〔2018〕1130号
(A类)
蒋伟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增加中小企业研发投入为抓手,助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经济与信息化委、省国税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企业研发补助力度,加大对产品研发费用扣除范围和抵扣比例的意见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2015~2017年实施的企业研发补助政策,是我省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其普惠性和引导性特点十分突出,补助对象和依据清晰、明确,既降低了企业的创新成本,又起到了结构性减税的作用,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企业研发补助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的关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相关部门也给予高度重视,省人大财经委、省财政厅和省科技厅分别对这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第三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均为良好。在省人大常委会绩效评价结果新闻发布会上提到,企业研发补助资金工作的社会调查满意度达到了九成,是历年来社会满意度最高的一项工作。
省财政2015年以来共安排资金约75.66亿元,运用财政补助机制激励引导企业开展技术研究开发,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企业研发补助实施3年以来,成效显著。一是引导效应显著,有效引导企业规范研发管理活动,有力地推动企业加大研发及创新要素投入力度,获补助的企业已普遍建立了研发准备金制度(或研发经费管理制度),研发投入为1949.6亿元,并连年持续增加;二是带动效应显著,企业研发投入智力资源投入持续稳定增加,2015年、2016年、2017年获补助企业高层次科技人员占科技人员比例分别为15.91%、20.22%、21.31%,所占比例逐年提高;三是转化产出作用凸显,带动企业创新产出逐步增加,2015年、2016年、2017年获补助企业新产品产值分别为6485.51亿元、8661.55亿元、17710.18亿元,3年平均每家企业新增专利授权量分别为2.73个、2.13个、6.56个;四是财税政策叠加效应不断显现,2015年、2016年全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数量增长率分别是81.73%和113.7%,获补助的非高新技术企业被认定为高企的数量占比分别为33.23%和50.8%,均呈现上升趋势;五是积极涵养优质税源,区域财政活血、造血能力持续提升,获补助企业由2015年的1494家增长至2017年的7586家,政策惠及面不断扩大,地方企业的活力和创富能力日益增强。
企业研发补助政策实施期间,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等部门积极采取政策巡回宣讲培训、加强宣传辅导、优化办税方式、强化跟踪服务等措施,充分利用杂志、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与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电视等新媒体,多方位、多角度、全立体、全覆盖地开展创新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引导广大企业申报企业研发补助。
为进一步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国家去年出台了财税〔2017〕34号文,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产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幅提高企业新购入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上限”,这一税收政策落地实施,将有效地降低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1号)和《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的规定,税收政策制定权集中在中央,省政府及部门均无权制定。省科技厅及各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并积极配合反映关于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涉税诉求。
二、关于对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给予普惠式财政补助的意见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我省要实现创新发展关键要培育更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目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在职能范围内已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积极培育发展企业研发机构。大力培育和发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支持建设成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7年认定第16批共26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总数超过1000家,其中超过80%为中小企业。同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开展创新平台建设。2017年安排省财政资金8529万元支持43家中小企业购置研发、检测、试验等仪器设备和软件,完善省级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条件。二是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目前我省共有38家企业入选,其中30家为中小企业。
省科技厅根据广东省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暨企业研发机构工作会议精神及《广东省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方案》中2017年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要实现全覆盖的要求,按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设立2017年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奖补资金,采取因素法对奖补资金进行分配。2017年省投入财政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奖励和支持各地市推进新建的974家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其中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个市)580家,占59.55%,经费分配比例为42.37%;粤东西北(含江门、肇庆、惠州3个市)394家,占40.45%,经费分配比例为57.63%。
三、关于创新引人留人方式的意见
我省坚持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加强对人才培育的支持。一是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每年安排“珠江人才计划”资金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发展高新产业的高层次人才。二是实施“广东特支计划”。每年安排“广东特支计划”资金遴选支持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人才,并为国家人才计划选拔一批后备人才。三是实施“扬帆计划”。每年面向粤东西北地区12个地级市及下属80个县(市、区)实施“竞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才工程”、“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紧缺拔尖人才”、“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三大帮扶项目,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2017年,实施“南粤百杰培养工程”,培养近100名有实力竞争“两院”院士的本土后备人才;每年安排资金11.89亿元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共培养30名创新领军人才、29名创业领军人才、99名青年拔尖人才。积极探索实行“海外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入出境和停居留便利等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重点引进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共引进包括5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内的创新创业团队117个,领军人才89名,直接带动250个团队、3万名国际人才来粤创新创业。我省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人才培育的保障,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四、关于构建形式多样的产学研服务体系的意见
省科技厅面向“十三五”与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中科院和工程院等部院签署了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截至目前,全省产学研合作累计财政投入超250亿元,带动社会及企业投入1000多亿元,组织实施了一批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转化项目。
2017年,省科技厅组织广东企业与省外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对接活动,推动科技成果在广东落地转化。共主办多场产学研对接活动,组织中山、揭阳、珠海等地市的60多家企业赴东南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开展项目与人才对接。据不完全统计,本年度达成合作意向企业占比60%以上,达成合作项目150余项,签订合作协议30余项,引进特派员、博士后、博士等高层次人才80余名。
在教育部、省政府的支持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省教育厅、省经信委和惠州市政府6月22~24日在惠州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科交会”)。这次活动科技含量高、专业性强、影响力大、成果丰富,突出了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与转化,现场展览展示、推介和交易项目近7000项,180多所高校与350家企业成功牵手,交易科技成果696项,签约金额39.9亿元,其中惠州企业揽下456项,签约金额24.87亿元,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平台投资建设项目签约2宗,金额510亿元,参观人数达到2.4万人,企业、金融机构等专业观众1.8万人,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高校科技成果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中展示推介和现场交易活动。同时,以重点联系的国内20~30所北京、东北、中南、西南片高校、科研院所为主,将全国重点国家级高校、科研机构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重点人才创新团队和重大成果转移项目整合上线,开放给全国高校、科研院所、地市科技局、企业和高新区、专业镇等实施对接,实现线上联系,线下对接,与成果交流对接会、省外高校、科研院所成果对接活动等联动。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打造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队伍,抓好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培育工作,2017年,共开展两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认定和复核工作,共认定和复核122个示范基地。推动示范基地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内专业机构共同建立科研基地,大大提高基地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创新水平。鼓励和引导示范基地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了创新产业化发展,不仅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还带动了一批产业链内的企业共同发展,支撑引领作用日渐明显。2017年,全省示范基地总资产超过1200亿元,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投入约35亿元,创新成果转化超过1100项,举办各种形式的示范活动达到1400多场次。
五、关于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的意见
我省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保护领域的专项工作,2018年新增安排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1.5亿元,推动我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发明创造,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等各项工作。为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快速维权工作,加快建立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同意,我省设立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快速维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设立专利执法维权办和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项目并予以专项资金保障。下一步将积极支持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筹建工作,推动我省建立集快速授权、快速维权、快速确权等功能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平台,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此外,根据国家新修订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目前经济和信息化委正在组织筹备开展《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鼓励中小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大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不断完善法制环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支持。
省科技厅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