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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37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18-06-08 04:06:44 来源 : 广东省科技厅科技交流合作处 【字体: 【打印】

粤科函合字〔2018〕1143号
(A)

陈丹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您在研究分析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本情况和现存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系列建议。提案中的调查研究全面深入,对现存问题的分析精到准确,所提的政策建议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理论性和指导性,符合粤港澳三地科技创新发展实际,对三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是一份极为优秀的好提案。对您的提案,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港澳办、省人社厅、省金融办、深圳市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联合办理,对提案中提出的众多好政策好建议我们将在工作中予以采纳应用。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我们重点围绕创新顶层设计、产业规划布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基础设施、创新业投资发展等方面,着力推进珠三角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努力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重要支撑。

  一、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调发展和创新联动

  近年来,粤港澳科技合作不断加强和发展,在实施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每年举办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确定年度实施重点工作,科技合作内容成为重要内容,对湾区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深港双方共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前海、南沙、横琴等创新平台和基地迅速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发布了《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的意见》(粤发〔2015〕10号),明确提出“强化珠三角地区对全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支撑作用,着力促进珠三角地区高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互联网经济、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产业集聚创新发展”、“促进粤港澳技术、人才、产业等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努力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高地”等一系列政策部署。

  在助推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省科技厅已投入1000万元,基本建成全省重大科技成果数据库,目前入库的重大科技成果近1万多项,将为三地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源源不断地项目源、成果源、技术源。与此同时,省科技厅与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广州南沙区联动共建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共投入经费1.8亿元,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致力于建成华南地区乃至粤港澳大湾区最具活力和影响力的战略性、国际化、综合型技术转移转化高端枢纽平台。

  二、关于持续增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的那样,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升区内的科技创新能力是基础和关键。目前,湾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2017年,广东省拥有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33073家,高企的总数、总收入、净利润、上缴税收、挂牌上市企业数、科技活动人员、科技活动经费投入、发明专利授权量等8大指标均名列全国第一。截止2017年末,广东省赴港上市企业新增14家,累计达222家,占港交所上市企业的1/10。这些创新企业将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合作中心提供重要创新源动力。

  粤港澳三地正聚焦湾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形成了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分中心)为特色的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平台体系。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共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40家,其中广东省27家、香港12家、澳门2家,以及国家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国家级创新平台超过200家。广东省启动组建省实验室4家,部署建设省级创新平台近3000家,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达到219家,其中包括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究院、佛山市香港科技大学LED-FPD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香港科大霍英东研究院等5所香港大学在广东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均在深圳和广州南沙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香港有多个科研团队参与了国家“973”计划、嫦娥工程等国家重大科研工程和项目。

  跨境产学研合作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香港中文大学等6所院校在深圳设立72个科研机构,其中新型研发机构8个,联合培养人才9211名,4所高校兴建了产学研基地。粤港两地积极探索开展高校合作办学,在本科及研究生层次开展粤港高校“2+2”、“2+1”等模式的联合办学,香港中文大学与深圳大学合作举办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于2014年获批成立并于当年正式招生。三地高校、研发机构与企业共建了一批研发基地,如超精密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香港理工大学伙伴实验室)与广东工业大学共建纳米数控装备及纳米加工技术研发基地、香港科技大学与佛山市共建LED-FPD工程技术中心等,均取得较好成效。

  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不断深化。省知识产权局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粤港澳知识产权合作,取得良好成效。2003年,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正式成立,至2018年,专责小组共召开17次会议,开展合作200余项。2012年,粤澳双方在广州签署《粤澳知识产权合作备忘录》,粤澳知识产权工作小组正式成立。自成立以来,粤澳知识产权工作小组召开会议3次,完成知识产权合作项目逾百项。2004年,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确立。在粤港、粤澳、泛珠三角知识产权合作框架下,三方在知识产权跨境保护、知识产权研讨、信息共享、专利审查员交流、专利代理人考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以及正版正货认证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2013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签署《关于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安排》,落实在香港实施“原授专利”制度。所有这些,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运用合作不断深化。粤港双方在珠三角地区举办18期“粤港知识产权与中小企业发展”研讨会,邀请内地与香港的知识产权专家代表出席,共同探讨知识产权领域的热点议题,大大提升了两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粤港澳三地连续多年举办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公务人员交流活动,加强泛珠三角区域“9+2”各方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区域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粤港澳三地积极推动两地知识产权贸易的发展,多次举办以产学研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合作为主题的交流活动,在“粤港澳知识产权资料库”及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成员网站丰富有关知识产权贸易信息;鼓励两地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及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贸易交流合作,举办与支持“广东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亚洲营商论坛”等以知识产权贸易为主题的研讨活动。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一是推动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工作,根据专利法修订的有关内容,推动《广东省专利条例》修改有关工作,认真研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增设惩罚性赔偿规定,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省政府分别与各地市政府签订知识产权保护责任书,在全国首创知识产权保护责任管理方式。 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快速反应机制和便捷响应通道,省市两级入库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1246家,并对这些企业从“提供高效的知识产权政策咨询与维权指导”、“畅通知识产权维权渠道”和“强化专利行政保护”等方面予以切实支持,高效解决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难题。组建中国(广东)、中国(佛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中山灯饰、东莞家具、顺德家电、花都皮具、阳江五金刀剪、汕头玩具、潮州餐具炊具等7个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形成集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2017年,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共完成快速授权8124件,快速维权1431宗。全省6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提供维权援助506宗,受理举报投诉1348 宗。2017年,全省共受理各类专利案件5866件,结案581件。充分发挥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不断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力度,2017年以来,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8万余宗。组织专利行政执法人员进驻广交会开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三、关于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政策体系

  2015年,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发布了《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的意见》(粤发〔2015〕10号),2016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工业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方案(2016-2018年)》,明确提出“强化珠三角地区对全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支撑作用,着力促进珠三角地区高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互联网经济、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产业集聚创新发展”、“促进粤港澳技术、人才、产业等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努力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高地”等一系列政策部署。

  省科技厅联合香港澳门目前正在组织编制《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2)》,争取近期发布并实施。其中将提出并加紧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政策。我们将通过深入实施粤港、粤澳联合创新资助计划,通过多边或双边合作,联合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创新平台共建、协同推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有力推动粤港澳三地产学研深入融合,强化国际科技合作,广聚国际、国内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培育“独角兽”等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全面打通创新链条,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7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粤发〔2017〕20号),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纳入市政府2018年度重点工作,集中全市力量加快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目前,深圳市已编制形成《深圳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构建“四核二十节点”的空间格局,加快发展深圳坂雪岗科技城,着力提升深圳高新区的创新能级,高水平规划建设深圳国际生物谷和深圳空港新城。深圳市将在资源、机制、产业等方面加强与广州、东莞等珠三角城市的合作,扩大创新资源配置范围,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构建穗莞深为主轴的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带,为国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支撑。省科技厅牵头起草《关于加快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主要在集聚高精尖人才、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促进创新型企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高起点建设创新载体、增强创新创业环境吸引力、加强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实施若干政策措施,争取2018下半年正式发布。

  粤港、粤澳科技交流与合作均被纳入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议题加强协商推进。2017年11月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在广州召开,双方行政首长围绕粤港共同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省科技厅与香港特区创新及科技局签署了《粤港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安排》。2018年1月粤澳合作联席会议在广州召开,双方行政首长也就科技创新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3月省科技厅与澳门科学发展基金签署《粤澳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安排》。签署双方将提升合作层次和拓宽合作范围,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和建设,推动创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组织实施粤港澳大湾区科技联合资助计划。合作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入推进广东高新区、专业镇、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等园区与港澳高校、科研机构、产业园区开展合作。推动科学研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积极建设一批高水平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吸引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青年创新创业。

  2018年2月,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国科发资〔2017〕43号),已将香港科研人员和机构纳入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目前广东省科技厅、财政厅等正推进联合制定并发布广东省级财政科研经费跨境港澳使用的相关管理办法,实现粤港澳资金跨境流动。实现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可通过竞争择优,以多种方式参与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并获得项目经费资助。对于互相开放申报的科技计划(基金、专项),粤港澳三地的高校、科研机构可以按照指南要求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企业可以参与合作申报。

  四、关于理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集聚区内的网络变量关系

  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形成了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香港持续增强国际金融中心、商贸中心和航运中心功能的同时,加大对生物科技、电子电气、环保技术研发支持,支撑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广东省积极参与全球生产分工,以先进制造业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渐发展壮大,2016年广东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7.1%,高新技术产品产值5.9万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40.7%,无人机、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一批创新型产业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湾区形成了新一代移动通信、平板显示、高端软件、半导体照明、生物医药等7个产值超千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目前,湾区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升,尤其是香港和澳门长期以来服务业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都在90%以上。其中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优势明显,金融服务、旅游、贸易及物流、工商支援服务,是香港的4个主要行业,澳门的服务业以博彩业为主,与博彩业有关的旅游业、商业、饮食等行业相对发达;广东近年来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提升第二产业,以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2016年,广东整体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1.8:42.1:56.1,服务业在经济结构的比重逐步提高。
2017年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广东省加快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统筹协调创业投资发展,依托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市规划建设基金小镇或股权投资基地等政策措施,为鼓励粤港澳大湾区风险投资发展提供重要的政策支持。2018年省政府整合组建71亿元省创新创业基金,与珠海、东莞、江门等市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券商合作,发起设立江门基金、松山湖基金、横琴基金、粤莞科技创新基金、绿色发展基金、新媒体基金、科技创新一号基金等,重点扶持全省创新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科技企业和项目。截至目前,已引导带动社会资本165亿元,已投子基金、直投项目125个,投资金额58.91亿元;共设立19个风险补偿基金,资金池达6.49亿元。深圳在全国率先推进创业投资地方立法,出台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政策,设立注册资本200亿元的创投引导基金,成立总规模15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设立首期规模为50亿元的天使母基金,推动规模2000亿元的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落户。

  五、关于改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集聚发展的网络环境

  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全国领先的孵化育成生态体系。湾区主动适应新常态背景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通过整合创新资源建立孵化育成生态体系,为湾区创新创业提供了良好环境。截至2017年底,广东拥有科技企业孵化器781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110家;全省纳入统计的众创空间达735家,其中纳入国家级孵化器管理体系的有234家,数量居全国第一。2016年,香港有近2000间初创企业,比2015年增长25%,其中35%创业家来自香港以外地区;商办的企业孵化器及共用工作空间超过40间。同时,湾区积极搭建面向“两岸四地”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有南沙粤港澳青年文创社区、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等一批高水平孵化载体,累计孵化港澳创新创业团队达到279个。

  跨境产学研合作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香港中文大学等6所院校在深圳设立72个科研机构,其中新型研发机构8个,联合培养人才9211名,4所高校兴建了产学研基地。粤港两地积极探索开展高校合作办学,在本科及研究生层次开展粤港高校“2+2”、“2+1”等模式的联合办学,香港中文大学与深圳大学合作举办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于2014年获批成立并于当年正式招生。三地高校、研发机构与企业共建了一批研发基地,如超精密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香港理工大学伙伴实验室)与广东工业大学共建纳米数控装备及纳米加工技术研发基地、香港科技大学与佛山市共建LED-FPD工程技术中心等,均取得较好成效。以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大需求为导向,汇聚整合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的资源及优势,在广州、深圳、佛山等地推动创建印刷及柔性显示创新中心、机器人创新中心、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智能海洋工程创新中心、轻量化高分子材料创新中心、半导体智能装备和系统集成创新中心等6个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各个制造业创新中心通过建立创新资源信息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制度,鼓励参与单位充分利用其他单位已有研发条件,大幅提升现有创新资源的利用效率,保证多快好省地推进行业技术创新和项目建设。

  为持续优化科技金融环境,广东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发展普惠性科技金融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促进科技企业挂牌上市专项行动方案》等政策措施。设立了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每年投入4亿元;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整合组建了广东省科技创新基金,财政出资71亿元,可带动财政出资额4倍的社会资金。湾区创业投资市场日益活跃,截至2017年,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家数达到2977家,管理基金净资产为11047.86亿元,规模首次超过北京、上海,数量和规模居全国第一。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集聚了丰富的风险投资高端人才、资金规模、管理经验。目前,香港主要银行均在广东主要城市设立分行网络,在港上市的222家广东企业,IPO融资超过2000亿港元,总市值超过30000亿港元,粤港澳大湾区已成为全国创业投资最为活跃的地区。

  支持珠三角企业与港澳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和推广等。依托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中国高校(华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加快引进香港、澳门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的重大科技成果在珠三角转移转化,加快推进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港澳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的开放优势,建立面向全球科技成果信息发布、转移、转让、授权的服务平台,促进全球前沿科技研究成果在湾区转移转化。建立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推动建立粤港澳科技成果库,用后补助、创新券等形式,优选支持一批重大优秀成果项目转移转化,促进粤港澳科技成果应用。鼓励港澳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在湾区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提升湾区内跨境合作的新型研发机构研发、孵化和服务能力。推动粤港澳三地合作建设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支撑平台,积极引导各类孵化平台提升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放宽香港高校在大湾区开设分校的相关限制,鼓励广东省与香港高教界的学术和教学交流。

  六、关于实施市场机制推动下的自然资源管理途径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升格为市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引导企业技术中心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等加强重大技术研究开发、加强企业生产经营技能人才培养、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截至目前,我省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中广州、佛山、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肇庆8市已认定16批784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占总数的76%,将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驱动发展起到良好带动作用。培育发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从创新投入、人才激励、创新合作、创新队伍建设、创新条件建设、技术积累储备、技术创新产出、技术创新效益等方面,全面系统评价企业创新工作,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中筛选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3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占我省总数的87%,为广东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提供示范引领作用。

  为贯彻《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粤发〔2010〕16号),省经信委2010年开始,每年认定一批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引导和支持示范平台为全省中小微企业产品研发、检验检测等提供优质技术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共认定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99个,2017年示范平台服务全省中小微企业近7万家次,举办各类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活动超过4000场次,为中小微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省科技厅起草,联合香港澳门目前正在组织编制《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2)》,明确实施基础与应用基础联合研究行动,联合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平台,共建共享国家大科学装置,引导和组织粤港澳三地高水平大学及科研院所、实验室开展前沿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引导和组织粤港澳三地大型骨干企业与重点实验室对接,开展行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鼓励港澳参与广东省实验室的建设,共同培育国家实验室落户粤港澳大湾区。依托三地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科学装置等研究力量,在新一代人工智能、新一代半导体、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以及大气污染、珠江治理、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等共性问题领域建设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并积极培育成为国家基础研究平台,服务大湾区产业发展需要。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省科技厅牵头编制《关于提升基础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的行动方案》,争取今年内正式发布。目标是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构建开放型基础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力争率先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推动广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七、关于推进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跨区域制度建设

  为加强广东高校与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构建高层次科研创新平台,联合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已启动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目前共有5家联合实验室立项建设。以香港科技大学、澳门大学及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为发起单位的粤港澳高校创新创业联盟2016年6月正式成立。利用联盟平台,组织粤港澳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粤港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推动粤港澳共建国家级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粤港澳青年创业基地等创业载体,加快建设南沙粤港澳青年创新工场、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等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一批面向港澳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利用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风险补偿金、香港科技园拓展计划基金、香港创科创投基金,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湾区创新创业者支持力度,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企业。

  推进部省共建全国技工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打造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技师学院和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平台实现全区域覆盖。开辟技工院校重点专业“一体化”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引进培养一批技能人才教育大家、教育名家和创新型教育教学专家。开展与知名国际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引进国际师资及人才培养标准、职业标准,开办职业教育国际培训学院(班),定期举办职业教育国际论坛,发展外国留学生职业教育。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全面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高技能人才待遇和国际竞争力。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制度、服务和文化环境。加快推进服务标准、市场规则、法律法规等制度规范与国际接轨,加快引入国际通行营商规则。建设知识产权跨境交易平台,参与国际标准研究和制定,抢占国际产业竞争高地。完善创新要素流动的配套政策。倡导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积极创办全球性技术论坛或会议,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平台。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孵化联盟,集聚全球创新创业资源,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业培训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珠三角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不断优化区域创新发展布局,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推动形成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共同体。同时,主动向国家有关部门反馈广东有关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争取在国家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充体现我省诉求,并积极落实国家有关工作部署,力争为全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重要支撑。

  专此函复,诚挚感谢您对粤港澳大湾区特别是广东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高度重视和悉心指导,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粤港澳大湾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共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

省科技厅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