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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38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18-07-04 17:59:00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粤科函合字〔2018〕1373号
(A)

陈文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机制的提案》收悉,提案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分别办理,现将提案中涉及我厅职能的第2点和第4点建议的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您在深入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在“一国两制”区域治理背景下,提出着力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机制的系列建议,对现存问题的分析精到准确,所提的政策建议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指导性,符合粤港澳三地科技创新发展实际,对三地建立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创新机制,促进区内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充分流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创新体系,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提出的众多政策建议我厅将在工作中予以认真研究和采纳应用。

  一、关于提案第2点建议,提出推动粤港澳科研经费流动互通机制,提高科研经费利用效率,重点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优势学科,建立区域分工明确的科技孵化机制。香港具有的科研优势可以作为大湾区的研发中心,内地的大湾区各城市可以作为技术孵化基地和产业化基地,实现产学研一体化。这一建议反映了众多科研工作者的强烈呼声,是建立健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调机制一项亟需突破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

  2018年2月,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国科发资〔2017〕43号),已将香港科研人员和机构纳入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目前广东省科技厅、财政厅等正推进联合制定并发布广东省级财政科研经费跨境港澳使用的相关管理办法,实现粤港澳资金跨境流动。实现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可通过竞争择优,以多种方式参与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并获得项目经费资助。对于互相开放申报的科技计划(基金、专项),粤港澳三地的高校、科研机构可以按照指南要求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企业可以参与合作申报。

  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一体化方面,省科技厅目前正在联合香港澳门组织编制《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2)》,争取近期发布并实施。其中将提出并加紧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政策。我们将通过深入实施粤港、粤澳联合创新资助计划,通过多边或双边合作,联合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创新平台共建、协同推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有力推动粤港澳三地产学研深入融合,强化国际科技合作,广聚国际、国内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培育“独角兽”等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全面打通创新链条,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7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粤发〔2017〕20号),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纳入市政府2018年度重点工作,集中全市力量加快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目前,深圳市已编制形成《深圳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构建“四核二十节点”的空间格局,加快发展深圳坂雪岗科技城,着力提升深圳高新区的创新能级,高水平规划建设深圳国际生物谷和深圳空港新城。深圳市将在资源、机制、产业等方面加强与广州、东莞等珠三角城市的合作,扩大创新资源配置范围,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构建穗莞深为主轴的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带,为国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支撑。省科技厅牵头起草《关于加快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主要在集聚高精尖人才、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促进创新型企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高起点建设创新载体、增强创新创业环境吸引力、加强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实施若干政策措施,争取2018年下半年正式发布。

  粤港澳三地正聚焦湾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形成了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分中心)为特色的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平台体系。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共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40家,其中广东省27家、香港12家、澳门2家,以及国家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国家级创新平台超过200家。广东省启动组建省实验室4家,部署建设省级创新平台近3000家,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达到219家,其中包括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究院、佛山市香港科技大学LED-FPD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香港科大霍英东研究院等5所香港大学在广东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均在深圳和广州南沙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香港有多个科研团队参与了国家“973”计划、嫦娥工程等国家重大科研工程和项目。

  跨境产学研合作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香港中文大学等6所院校在深圳设立72个科研机构,其中新型研发机构8个,联合培养人才9211名,4所高校兴建了产学研基地。粤港两地积极探索开展高校合作办学,在本科及研究生层次开展粤港高校“2+2”、“2+1”等模式的联合办学,香港中文大学与深圳大学合作举办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于2014年获批成立并于当年正式招生。三地高校、研发机构与企业共建了一批研发基地,如超精密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香港理工大学伙伴实验室)与广东工业大学共建纳米数控装备及纳米加工技术研发基地、香港科技大学与佛山市共建LED-FPD工程技术中心等,均取得较好成效。

  二、关于提案第4点建议,提出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商讨大湾区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和重点领域,寻求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方案。这一建议很有建设性。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我们和香港、澳门重点围绕创新顶层设计、产业规划布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基础设施、创新业投资发展等方面,着力推进珠三角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努力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重要支撑。粤港澳科技合作不断加强和发展,在实施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每年举办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确定年度实施重点工作,科技合作内容成为重要内容,对湾区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深港双方共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前海、南沙、横琴等创新平台和基地迅速发展。我们将在现有粤港、粤澳科技创新联席会议的基础上,提请香港、澳门科技部门共同研究,推动升格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联席会议。

  以上办理意见,专此函复。

省科技厅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