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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81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19-05-31 14:35:11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廖永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大型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提案》(第20190810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撑。

  一、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 完善有利于成果转化的法制政策环境,健全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在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等政策法规后,我省在地方科技成果转化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方面紧紧跟进,继2015年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广东省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实施方案》(粤府办〔201546号)后,2016年我省相继出台了《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2016年修正)《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8号)等一系列法规政策文件。近期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专门围绕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从提升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支持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等方面提出举措。上述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规文件的出台,将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给予明确,实现职务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技术入股等成果转化政策实质性突破,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性障碍,为我省紧紧抓住科技成果转化这一关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改革科技项目评价体系,将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重要条件和打分依据。明确应用类科技项目承担者的知识产权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义务,并将其作为项目验收重要考核指标。同时,建立科技报告制度和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科技项目实施情况以及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会同省人社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对科技人才评价体制、机制、对象、方式和领域等进行全方位改革创新,提出了11条操作性较强、含金量高的“干货”,如发明专利可替代论文要求、标准制定纳入职称评价指标等,多项措施为国内首创。

  (二) 激发活跃技术市场成果交易,加速成果转化要素资源流动。

  一是活跃技术市场成果交易。广东省科技厅把技术合同成交额纳入全省创新驱动“八大抓手”监测指标体系,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技术交易快速增长。2018年全省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23930项,较2017年增长37.35%;合同成交金额1387亿元,其中技术交易额1339.41亿元,较2017年分别增长46.08%44.24%。二是培育建设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推进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和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建设,目前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已完成了运营公司注册,领导班子组建到位,并已与高航网、德国BWA等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达成了系列合作协议。广州产权交易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珠海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广州现代技术市场等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和示范性的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已成为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桥梁。三是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20185月,科技部下发《科技部关于支持广东省建设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函》(国科函创〔201826号),批准我省创建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广东省科技厅于20186月在广州召开示范区推进会,公开印发了示范区建设方案,向珠三角地市提出各地建设时间、建设目标和任务,由此,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正式全面启动。

  (三) 深化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在广东落地转化。

  一是推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2018年共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5家,资助经费16600万元。截止 2018年底,经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共有 219家,数量在全国仍保持领先地位。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全年成果转化收入和技术服务约达到620亿元。二是稳步推进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至2018年,我省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家,省级工程中心5166家,全年转让研发成果9091项,转让研发成果收入120亿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充分发挥了示范和带动作用。三是深入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企业科技特派员是引入全国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到广东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一支重要力量。2018年全省新增企业科技特派员1000多名,累计超过1万名。四是加强与中科院、工程院全面战略合作。201810月,省科技厅与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广东省科学院共同主办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科技成果广东对接会,推动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的科技成果在广东转化。全年与工程院联合召开10多场科技成果对接洽谈会、研讨会、专题报告会。五是联合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惠州市政府在惠州举办了第二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汇聚300多所重点高校和港澳高校,搭建促进地方、高校、企业科技创新资源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四) 构建完善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为成果转化提供有效创业载体支撑。

  截至201812月底,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达到962家,众创空间总数886家,在孵企业超3万家,累计毕业企业1.6万家,新增毕业企业3425家,全省孵化器吸纳就业人数达到55.6万人,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新认定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35家,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共135家。全省超过半数众创空间开展了国际合作,累计吸引留学人员7110人。积极推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全年共有42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免税资格审查

  (五) 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助推科技成果转化。

  一是政策性基金杠杆效应进一步放大。2018年上半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由省财政出资71亿元设立的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正式运营。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该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截至2018年底,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已到位财政资金66亿元,引导带动社会资本291.44亿元,共设立了58支子基金,总认缴规模376.8亿元,实缴出资179.98亿元。按整体实缴口径实现财政资金(财政拨付出资66亿元)放大2.72倍;按绩效评价口径(不含拟另行考核的用于上市公司纾困的15亿元和新媒体产业母基金10亿元)实缴出资174.30亿元,实现财政资金实缴口径(纳入考核财政金额46亿元)放大3.79倍。目前,基金已投项目339个,投资金额合计100.92亿元,其中创新型企业与省内项目占比超80%,重点投向天使创业孵化培育、新兴产业前沿科技创新、区域科技产业创新、文化媒体科技融合、集成电路创新、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产业技术升级等创新创业重点领域。二是资本市场支持成效显著。截止至20181231日,全省共有336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其中上交所主板上市高企36家,深交所主板上市高企15家,深交所中小板上市高企136家,创业板上市高企14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超过1500家,总量排名全国第一。

  (六) 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普惠性科技金融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系统性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强化政策供给,突破发展瓶颈,有效地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多个地市出台了各具特色的扶持政策,全省“双创”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推广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公共平台。持续举办两个赛区和一项赛事(广东赛区、深圳赛区和港澳台赛),参赛企业数、团队数大幅增长。2018年全省报名参赛企业共有5465家,总数位居全国第二,广东赛区共推荐133家企业进入国家行业赛总决赛。港澳台赛参赛企业总数达到283家,较上届企业组报名数增长110%。此外,我省首次承办了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生物医药行业赛总决赛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军民融合专业赛(惠州赛区),充分营造了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各地市纷纷设立分赛区,参赛规模迅速扩大,优秀项目不断涌现,形成了省市联合、科技与金融互动、海内外联动的生动局面。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携手港澳推动技术攻关、人才集聚、要素联通、创新创业,促进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大湾区辐射、带动、示范作用,为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一) 探索科技成果权属改革。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明确对高校独资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给予更为宽松的政策,并试点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通过深入落实国家和省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探索改革高校、科研院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分配权落地问题,保障科研人员成果转化合法收益,以优良的法治政策环境,激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扩大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

  (二) 培育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骨干机构。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培育建设一批运营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服务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如技术转移办公室、技术转移中心或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或机构等,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支持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成为国际化、综合型技术转移高端枢纽平台。开展全省技术转移奖补工作,引导民营资本和技术交易运营商建设新型技术交易服务平台,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推动我省技术市场有序发展。壮大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开展全省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培养和管理,支持技术转移专业人才深入转化链的需求端,挖掘企业的成果需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 大力支持专业孵化载体。

  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布局建设专业孵化器,壮大当地特色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专业孵化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大型龙头企业建设专业孵化平台,为产业链相关的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一体化服务。加快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科技“四众”平台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四) 加强协同创新平台体系化建设。

  打造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产学研结合创新人才培养体系,鼓励企业设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引进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试点,建立高成长企业挖掘、扶持、培养机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结合地市特点,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创建共享式、差异化、开放式创新平台。

  (五) 集中力量突破核心关键技术。

  围绕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机制,协同港澳建设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推动港澳创新资源参与省实验室建设,布局建设一批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加快推进大湾区交叉研究平台和前沿学科建设。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向港澳开放共享。实施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遴选更多高水平“揭榜制”项目。加快激光设备与器件、服务机器人、国际数学中心等重大创新项目落地。加大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力度。

  (六) 完善创新创业生态。

  优化提升“珠江人才计划”“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加快推动外国人才来粤工作管理服务办法出台,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创业人才。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吸引港澳及国外科技成果到珠三角转移转化。围绕科技信贷、科技创业投资和科技资本市场等,扩大普惠性科技金融政策覆盖面,与港澳合作构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科技投融资体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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