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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8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19-06-18 18:24:00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蒋伟楷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群协调发展提升大湾区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议》(第1581号)收悉。经我厅综合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来抓,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城市群协调发展,提升大湾区科技创新能力,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省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按照省委“1+1+9”的工作部署,不断强化政策举措,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着力构建区域开放型协同创新共同体,努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一、我省不断加强城市群协调发展,推动大湾区科技创新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 提升高校科研机构服务大湾区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一是支持粤港澳高校各类联盟建设,加强科研协同创新。2016年11月,以中山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澳门大学为发起单位的粤港澳高校联盟正式设立,联盟成员包括广东省10所大学、香港9所大学及澳门7所大学,教育部、港澳办等作为联盟的支持单位,对进一步加强粤港澳高等教育合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2018年,联盟成员单位扩大为28家。2016年6月,以香港科技大学、澳门大学及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为发起单位的粤港澳高校创新创业联盟正式设立。

  二是集聚全球优质高校资源,推动区域特色高校建设。围绕“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新格局,强化区域内和跨区域高校优势科技资源协同,形成高水平大学集群发展模式。以广州、深圳高校为主引擎,支持珠三角核心区域内的高校携手港澳地区及国外高校通过独立办学或联合办学模式,共建一批高水平大学。推动广州与香港科技大学合作,拟在南沙设立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分校;推动深圳积极引入国内高校资源,联合国内高校建设了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天津大学佐治亚理工深圳学院、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等,联合境外高校建设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深圳墨尔本生命健康工程学院等。加快推进佛山、东莞、珠海、中山等地高校发展,其中,佛山市借鉴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模式,目前正在开展佛山理工大学筹建工作。积极引导省内高校与港澳地区高水平大学加强合作,在学科建设、科研合作、学术合作等方面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港澳高校及在粤机构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近年来各类重大科研项目累计超过800项,获得支持资金接近6亿元;组织实施粤港、粤澳联合资助计划,共支持项目超过150多个,我省支持总金额超过1.6亿元。推动学历学位互认、职业互认,目前粤港澳三地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等6项建筑领域职业资格已实现互认,三地对学士及学士学位以上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也已实现互认。

  三是联合共建重大创新平台,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大湾区高校、科研机构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与地方政府积极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院、工业技术研究院等校地合作平台,服务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目前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在广东有29家、香港16家、澳门4家,布局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362家,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基地和重要的创新源头。推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实验室,目前已建设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0个,拟立项建设粤港澳联合实验室5家,并积极推动纳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推动广东省实验室建设,目前已建7家省实验室,聚集国内外院士60余位,其中有8家香港科研机构、23位香港科学家、2位澳门科学家参与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组建省基金委,联合港澳高校等机构共同开展基础研究重大项目。

  四是联合培养高端创新人才,提升大湾区人才层次。我省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从人才管理体制、人才培养支持、引才用才机制、人才评价激励保障、人才流动等方面提出24条措施。出台《关于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有关人事管理问题的意见》,鼓励拥有科技成果的科研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到企业兼职。大力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水平理工大学建设和省市共建本科高校等系列工程,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推动重点建设学科,目前41所高校的147个学科纳入“冲补强”提升计划。以学科建设为基础,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重点,重点打造一批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学科,布局一批国家急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发展的学科。加强大湾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609万人,其中85%聚集在大湾区9市。深化大湾区校企合作,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深入实践和创新共建技工教育校企联盟,2018年成立由38家技工院校、14家行业协会、18家知名企业参与的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联盟,通过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合作,实现学校教学与企业岗位需要精准对接。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全省共建成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66个、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57个、技能大师工作室61家,其中,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各34个,为大湾区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基础。

  (二) 强化大湾区城市群协同创新能力,构建区域开放型协同创新共同体。

  一是着力建设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主脊梁”。2017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粤发〔2017〕20号),提出穗莞深三市连成一个产业联动、空间联结、功能贯穿的创新经济带;提出强化广州、深圳中心城市的创新引领作用,打造创新发展“双引擎”。其中,广州发挥高校、科研院所集聚的优势,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和国际科技创新枢纽;深圳发挥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市场化程度高的优势,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先行区;东莞发挥制造企业和工业园区集聚的优势,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国家级粤港澳台创新创业基地、华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目前,我省正在部署研究推进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的相关举措,充分发挥广州、深圳、香港、澳门4个核心城市的创新功能,探索有利于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的政策措施,努力打造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引领性工程和核心平台。

  二是科学规划区域创新功能定位,建设协同高效区域创新格局。2016年4月,省政府印发《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粤府〔2016〕31号),提出科学规划区域创新功能定位,推动珠三角创新发展一体化,形成深圳、广州为龙头,珠三角其他7个地市为支撑的“1+1+7”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建设格局。《实施方案》对珠三角地区9个地市的创新功能定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提出通过统筹区域产业发展、统筹重大科技平台建设、统筹科技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科学数据与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建立珠三角协调统一的科技管理机制和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协调机制等举措,构建协同有序、优势互补、科学高效的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创新体系。

  三是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形成引领大湾区协同创新的关键载体。支持高新区高标准建设科学城,推动建设特色化、专业化大学科技园,推动国家和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平台优先布局国家高新区。根据2018年度国家高新区评价结果,深圳高新区稳居全国第2位,广州高新区跃居全国第9位,深圳、广州高新区正在向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迈进。强化珠三角高新区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重点推动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国家高新区创建工作,在2018年2月湛江、茂名高新区获国务院批复为国家高新区后,全省国家高新区数量达到14家,位居全国第二。

  (三) 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不断完善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一是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2018年5月,科技部下发《科技部关于支持广东省建设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函》(国科函创〔2018〕26号),批准我省创建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广东省科技厅于2018年6月在广州召开示范区推进会,公开印发了示范区建设方案,对珠三角各地市的建设时间、建设目标和任务等提出具体要求,正式全面启动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

  二是积极打造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加大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力度,建设了惠州市中国高校(华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佛山市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和平台。培育建设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推进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和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建设,广州产权交易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珠海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广州现代技术市场等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和示范性的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已成为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桥梁。

  三是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机构。推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截至2018年,我省拥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家,省级工程中心5166家,全年转让研发成果9091项,转让研发成果收入120亿元。推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截止2018年底,经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共有219家,数量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全年成果转化收入和技术服务约达到 620亿元。引入中科院空天信息研究院、中科院苏州纳米所、中科院西安光机所等30多家国家大院大所和重点高校来大湾区建设高水平研究院和研发机构。

  四是构建完善的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截至2018年12月底,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达到962家,众创空间总数886家,在孵企业超3万家,累计毕业企业1.6万家,新增毕业企业3425家,全省孵化器吸纳就业人数达到55.6万人,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打造粤港澳创新创业平台,大湾区建有广州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澳门青年横琴创业谷、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等面向港澳的创新创业平台50多个。持续组织实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2018年参赛企业总数达到283家,港澳台赛已经成为吸引港澳台青年来粤创业的助推器。

  (四) 加快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为大湾区企业创新及科技研发提供资金保障。

  一是建设创新型科技金融机构集聚区。积极构建创新型、国际化的金融组织体系,截至2018年末,我省有180多家港澳资金融机构进驻,港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数量约占全国的40%,并在广东所有地级市全覆盖。广东自贸试验区引进港澳地区的创新型金融和类金融企业超4500家,设立了内地首家澳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港资消费金融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港资控股基金管理公司、全牌照港资控股证券公司等。同时,广东金融机构以香港为平台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和东莞银行已先后在香港设立分行或代表处,招商银行全资控股香港永隆银行,越秀集团收购香港创兴银行75%的股份,广州农商行、广发证券等金融机构先后赴香港上市。大湾区资本市场合作日益紧密,截至2018年12月末,广东省赴港上市企业达238家,居全国第一。深港通业务运作整体平稳有序,交易日趋活跃。截至2018年11月末,广东省内共有10家基金管理公司的19只基金产品在香港证监会批准注册;香港共有9家基金管理公司的18只基金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累计在内地销售额超过两百亿元人民币。发起设立71亿元的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截止2018年底,省创新创业基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291.45亿元,设立了58支基金,合计总认缴规模376.8亿元,实缴出资179.98亿元。

  二是积极推动跨境金融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12月末,广东累计与港澳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达12.27万亿元,人民币已成为粤港澳跨境收支第二大结算货币。粤港支付结算合作创造五项全国第一,率先建成多个粤港区域支付清算系统、在全国首发中国银联多币种卡、在香港开展中国银联特约受理商户人民币清算业务、实现内地与香港通过支票电子结算、推出粤港跨境电子直接缴费业务。粤港澳三地联合制定港珠澳大桥跨境车险制度。港澳版云闪付APP、香港微信电子钱包、联网通用标准移动支付已在粤港澳大湾区应用。

  三是推动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撬动和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资金供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科技上市公司、挂牌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定向增发、配股、公司债券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2018年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47家、居全国第一,境内IPO融资额占全国的35%,企业直接融资总额1.16万亿元、同比增长40%、高出江苏约2500亿元;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有1638家,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累计注册挂牌企业12668家,累计融资额2936.83亿元。

  (五) 着力完善顶层设计,不断优化基础公共服务环境。

  一是在顶层设计方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家层面建立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等国家有关部委以及粤港澳三地政府共同组成的大湾区科创中心建设专责小组等相关协调推进机制。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成立了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下设立了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责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工作。

  二是在基础设施统筹发展和共享方面。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省积极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着力为大湾区科创中心基础研究提供重大平台支撑。目前,中国散裂中子源、国家基因库、中科院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和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等一批国家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已先后落户大湾区。积极向港澳开放我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立了国家超算广州中心南沙分中心、珠海分中心,分别开通与香港科技园和澳门间的网络专线,拟建设并向港澳开放散裂中子源3台公共谱仪。

  二、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强化政策举措,努力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下来,我省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围绕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更大范围内集聚全球创新资源,营造更加优良的创新创业生态,为我省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支撑。

  (一) 积极推动粤港澳高校联盟建设,提升高校科研机构对大湾区创新发展的支撑力。

  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培育和建设一批入选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或国内学科排名前十的学科。推动现有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等平台建设,促进资源共享,促进粤港澳地区基础研究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落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前沿科学研究平台,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香港牵头建立大湾区院士联盟。

  (二) 进一步优化区域创新格局,增强大湾区辐射带动能力。

  加快建设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强化广州、深圳创新引擎作用,充分发挥广州高校、科研院所集聚优势和深圳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市场化程度高的优势,重点提升科学研究、前沿技术开发和产业创新引领力。加快推进广州大学城—国际创新城、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广州中新知识城、广州科学城、深圳空港新城、深圳高新区、深圳坂雪岗科技城、深圳国际生物谷、光明科学城、深圳国际生物产业基地等建设,形成“串珠成链”支撑创新走廊发展态势。加强与香港、澳门两极的创新协作,积极对接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形成“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为主轴的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脊梁”。加快完善深圳、广州为龙头,珠三角其他7个地市为支撑的“1+1+7”自创区建设格局。以广佛同城化、广清一体化为示范,推进环珠三角地区与大湾区一体化融合发展。

  (三) 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助力创新成果商业化。

  围绕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主动对接省内重大创新平台、高新区、专业镇等创新载体,积极与企业等创新链的“下游”进行有效协同。稳步推进国家印刷及柔性显示创新中心建设,加快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高标准筹建新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建设一批具有开放性、集聚性和前瞻性的高水平省技术创新中心。加快省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建设。推动港澳及世界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来粤设立分支机构。对标国际高水平研究机构,打造若干个科研有深度、成果转化有速度、人才培养有梯度的新型研发机构新标杆。推进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积极构建更加开放、高效的成果转化生态体系,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推动重大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把珠三角地区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

  (四) 创新科技金融模式,畅通科技企业融资渠道。

  依托“广佛莞”地区和深圳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的优势,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形成科技与金融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加快推动普惠性科技金融政策推广落实。鼓励银行开展科技信贷特色服务,创新外部投贷联动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壮大创业投资,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支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本土创业投资机构,加快促进科技创业投资、科技信贷发展,培育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加快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等挂牌上市。推动香港私募基金参与自创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支持自创区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进入香港上市集资平台。

  (五) 持续完善顶层设计,营造良好公共服务环境。

  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协调机制下,积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和港澳地区的沟通对接协作,同时不断完善“粤港科技创新合作专责小组”“粤澳科技合作专责小组”相关机制,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在科研基础设施方面,我省通过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积极推进在大湾区布局建设更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研究制定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向全社会和港澳地区开放共享,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省科技厅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