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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29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19-06-18 11:00:59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民盟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我省知识创新水平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广东省财政厅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基础研究地位的意见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推动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8〕7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强化基础研究投入、成立基金委员会完善专业化管理队伍、加大国家联合基金投入聚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措施,持续强化全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目前,我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已初步建立起从重大项目、国家联合基金到省内联合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等较为完善的基金资助体系,形成了从十万元到上亿元的系列化支持格局。同时,我省启动省实验室建设、加大对省重点实验室的稳定性支持,支持大科学装置建设应用,为基础研究的开展提供优良的条件及平台。2019年,省财政继续加强资金投入,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的预算投入达15亿元,较去年增加4倍。

  二、关于对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实行分类管理,改进资助与考核机制的建议

  根据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的特点,我省在《关于优化财政科研资金管理提升科研资金绩效的通知》(粤财教〔2018〕394 号)中明确对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的财政资金分别设置科学、专业的绩效评价体系,实行科研项目绩效分配评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2019年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评审,为建立项目分类管理机制奠定基础。2019年,我厅对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的面上项目类别试点实行“包干制”,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自由。对于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需求,对标国际最优最强最先进,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争取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突出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依托重点机构和团队,发挥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的牵引作用,培育形成合理人才梯队,促进学科交叉创新,推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的融通发展。

  三、关于改革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的建议

      目前,我省正在组织实施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将引入同行评议和稳定性支持机制。重大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五年,五年后评估优秀的再滚动支持5年,以保证项目研究的持续性及深入度。同时,我省自2014年起大力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坚持科研诚信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

  四、关于完善基础科研工作者的利益保障制度,营造崇尚科学的社会氛围的建议

  《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将突出院士创新导向的评价与激励,包容和尊重学术异见,建立创新失败项目价值挖掘机制;营造全社会崇尚科学热爱科学的氛围,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宣传,大力开展科学普及,提升公民科学素养,塑造全社会崇尚科学、尊重科学家的良好风尚。我省将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基础科研工作者的利益。为落实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人财物自主权的要求,我省在《关于优化财政科研资金管理提升科研资金绩效的通知》(粤财教〔2018〕394号)中已明确对全时全职承担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等重大项目的团队带头人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管理,所需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单独核定,在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近期,我省将继续研究出台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智力密集型基础研究及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的间接经费比例,加大对高层次科研人才的激励力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省科技厅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