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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20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19-06-21 10:17:47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周德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科技支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第20190202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扎实推进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强化科技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作用

  一是近年来,省科技厅已在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大力支持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核心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优先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度高、产业化前景明确、能尽快转化应用”的项目,如“纺织印染定型机废气处理及余热回收成套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有机固废资源化与高值利用技术装备研究及应用示范”“城镇污水低碳及资源化升级技术应用与示范项目”等,通过一批项目的实施,引导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创新体系,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投入,推进重点行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和产业化应用。

  二是省科技厅积极组织实施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支撑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该项目针对珠三角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需求,突破了多污染物快速在线集成监测、高分辨动态污染源清单、实时全耦合空气质量预报和精细化区域空气质量调控关键技术,揭示了珠三角大气二次污染的来源成因及主控因子,评估了毒害污染物潜在风险,实现了新一代多功能区域污染监测预警技术系统的业务化运行,完成了复杂工业有机废气控制、燃煤机组超洁净排放和船舶尾气控制等示范工程。

  三是省科技厅已启动组织实施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专项,针对我省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等领域的突出环境问题,设置了“练江水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集成及示范”“茅洲河水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集成及示范”“城市黑臭水体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珠三角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及示范”“重金属污染农田安全利用关键技术及应用”“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废弃物智能处置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等项目。

  二、发展大数据产业,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为全面建成互联网+环境监管与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环境精准监管与科学决策,构建智慧环保体系,2016年,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广东省环境大数据与“互联网+环保”应用建设方案(2016-2020)》,提出广东在环境大数据与互联网+环保应用上将建立三大平台,即环保云平台、环境大数据平台和互联网+环境监管与综合服务平台。在环境大数据平台中将建设共享与开放平台,在全省环保系统内部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等各类环境数据的高度共享,逐步向公众开放空气、水、海洋等环境质量数据,区域、流域、行业等污染物排放数据,固体废物等风险源数据,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自然生态数据等数据,提高数据开放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积极推动节能环保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一是针对环保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引导科技成果直接对接环境管理的现实需求,2018年,省科技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举办了广东省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成果对接会,围绕大气、水、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等领域开展技术供需双方对接,形成了《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成果汇编》,共涉及先进适用环保技术96项,依托技术推介和路演、展板展示、一对一交流等多种形式促成供需双方精准对接,加速推进环保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二是强化创新引导,开展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2018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向社会公开征集节能循环经济技术装备145项,组织推荐140项节能装备、2项工业节能技术、29种产品申报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及“能效之星”产品,发布《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18年本),共涉及节能技术、设备(产品)92项。

  三是优化成果转化政策环境,省科技厅推动省政府于2019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号)专门围绕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从提升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支持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等方面提出举措,将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给予明确,实现职务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技术入股等成果转化政策实质性突破,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性障碍,为我省紧紧抓住科技成果转化这一关键,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积极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一是开展绿色低碳示范试点建设,推进资源循环利用相关基地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已组织清远华清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成功推荐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立项备案。

  二是推进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为工业园区,成为环境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已支持在园区推动环境科技成果产业化,在提升园区综合效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工业发展对环境的影响。

  三是加强节能环保产业领域的财政专项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8年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建设,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98亿元用于支持企业开展电机能效提升、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循环化改造及有关节能环保重点项目建设,助推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组织推荐7个项目成功列入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并获得中央财政资金6000万元支持。同时,已将节能环保产业示范项目纳入省产业发展基金和省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五、构建环保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壮大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人才队伍

  一是省科技厅积极推进我省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圳市已于2018年2月获国务院正式批准,以创新引领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广东成为全国首批建设创新示范区的三个省份之一。示范区重点针对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社会治理支撑力相对不足等问题,集成应用污水处理、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修复、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施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治理、健康深圳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程,统筹各类创新资源,探索适用技术路线和系统解决方案,打造可持续发展样板。

  二是省科技厅在环保领域已布局建设省重点实验室32家、国家重点实验室2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7家,成为该领域的重要载体,有效支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是我省重要创新源头之一。同时,省科技厅已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推进广东省绿色技术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着力打造部门协同创新的重要载体,推进绿色环保领域重大科技攻关,加快科技成果示范推广,搭建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规划、人才培养、科技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创新平台。

  三是培育建设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推进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建设,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018年5月,省科技厅已推进我省成功创建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并于2018年6月召开示范区推进会,全面启动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机制体制和有效模式。

  四是积极引进和培养创新型人才,为我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智力支撑,截至2018年底,围绕生态环境领域,“珠江人才计划”七批次共引进11个创新创业团队,4个本土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省财政资金2.9亿元;“广东特支计划”已支持生态环境领域人才59名,其中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5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40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4名,累计投入省财政资金达2860万元。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技支撑工作,一是推进部署绿色环保领域科技重大专项,继续组织省内优势资源布局相关科技攻关;二是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推广先进绿色技术;三是实施国家《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继续开展省节能综合利用技术库征集工作,发布年度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四是进一步推动工业园区严格落实区域“三线一单”管控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积极承接环境科技成果产业,带动园区绿色发展;五是继续推进生态环保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及人才引进与培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省科技厅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