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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31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0-04-17 17:14:53 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

〔2020〕535号

省教育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欧阳彦代表提出了关于创立针对粤港澳人才教育的实体商学院的建议,经研究,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等要求,按照省委“1+1+9”的工作部署,密切粤港澳三地协同联动,不断加强科技交流与创新合作,建立健全科研人员交流、科研信息共享、科技成果转化等的协同创新机制,努力取得实效:

  一、推进大湾区科技体制机制创新

  围绕解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推动省政府以2019年1号文的形式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创12条”),着力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粤港澳科技合作机制,在推进创新人才高地建设、加快建设省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改革性、开放性和普惠性的政策措施。

  二、协同推动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

  2019年度,我厅支持新增建设首批10家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省级财政经费资助5000万元。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由粤方单位牵头,港澳有关单位联合共建、实质性参与,充分发挥港澳的国际化优势和广东改革开放先行先试优势,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汇聚粤港澳创新资源、创新科研合作模式。本批粤港澳联合实验室重点围绕人工智能、新材料、先进制造、生物医药和环境科技等领域布局建设,分布在广州、深圳、东莞、汕头4个地市,其中广州6家、深圳2家、东莞1家、汕头1家。共有7家港澳机构参与联合实验室建设,参与的港澳科研人员近100名。

  三、加强粤港澳科技创新交流

  近年来,我省与港澳科技交流频繁,共同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对接、成果推广等活动。这些活动,集聚了粤港澳三地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等各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交流互动,沟通信息,探讨合作,有力促进粤港澳三地创新合作和科研成果跨境转移转化。

  四、着力引进国际一流创新人才资源

  一是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面向全球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2019年省重大人才工程择优支持60多个团队和500多名创新人才。二是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推动开展适用个税优惠政策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标准制定及认定工作。目前,广州、深圳等9市结合当地实际,先后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外籍和港澳台高端人才认定数量大幅增长,政策“虹吸效应”显著。

  五、向港澳开放我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积极落实“科创12条”对“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开放共享,建设面向港澳开放的散裂中子源谱仪,保障对港澳的专用机时和服务”的要求,我省已建立国家超算广州中心南沙分中心、珠海分中心,并分别开通与香港科技园和澳门间的网络专线,目前服务港澳地区用户近200家,在材料化学、生物医药、工程机械仿真计算等诸多领域取得了一系列优秀的科技创新成果。中国(东莞)散裂中子源已向香港开放,下一步将着力推动能量分辨中子成像和微小角中子散射两台谱仪在粤港澳大湾区开放共享。

  六、推进科学仪器设备和科技信息资源共享

  一是建成广东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粤科汇),汇聚了全省大型科学仪器8354台(套),已向香港大学、澳门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多所港澳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建立新型科技信息资源服务体系,共享国际国内科技信息资源,年实现信息检索38万人/次,浏览量达112万人/次,下载量超40万篇/次,为包括港澳地区在内的大湾区内创新主体提供信息服务。二是突破广东省科技创新券使用区域限制,首次把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等3家港方机构纳入授权服务机构名单,使省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可以利用创新券购买港方机构服务。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携手港澳加强产学研合作,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与协同创新机制,为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大学集群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专此函达。

  省科技厅

                            2020年4月17日